婚前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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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前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胁迫等的情形,且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侵犯到他人的权益,那么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有效。

婚前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一、婚前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1、婚前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在订立该协议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的情形的,该协议即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因此,衡量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不是看其是否公证,而是看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2、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而产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二、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1、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2、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就可以协商拟定财产分割协议,并约定该协议在离婚时生效。由于法律并没有禁止此种行为,故此只要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合法、且也并未违背公诉良俗,那么在离婚时可以按照婚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处置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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