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新规考验共同财产执行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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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债务新规考验共同财产执行是可以的。一旦夫妻双方结了婚就会有共有财产,这个财产一般也会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成为争议,尤其是财产越多划分约不明确争议就越多,与财产相对应的就是负债了,有时候的夫妻一方有了负债另外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共同承担。
夫妻债务新规考验共同财产执行可以吗?

一、夫妻债务新规考验共同财产执行可以吗?

共同财产是可以执行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只要债务发生在双方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情况下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这时候如果法院判处强制执行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双方的共有财产来还款,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方可以证明这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一般情况下只要只要债务发生在双方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情况下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这时候如果法院判处强制执行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双方的共有财产来还款,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方可以证明这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在约束债务的时候也属于个人行为的话,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在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就不能用共同的财产来还款了,强制执行也是不能用这部分资产的。

2、如果在夫妻身份在存在的情况下,一方用自己的名义想对方借款并超出了这对夫妻正常的生活所需的款项,那么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需要双方共同还债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法律都是不会在受理的,除非这时候能够充分证明债务用作夫妻生活间的的一些活动或者能证明当时是夫妻双方共同决策的,否则就不能按照共同负债进行定夺,其实在这一部分是对债务配偶有一定保护的,法院在受理的时候也会充分考虑这部分,也体现了这点法律的人性化,还是不愿意让无辜的人收到牵连。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途径

(一)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仅执行负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

(三)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一方承担责任,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的,也应分别情形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4、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以双方为共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夫妻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庭当然可以执行,但是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执行过程中,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是夫妻之间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需要夫妻共同偿还,所以在必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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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罚的不执行。既然缓刑是对原判刑罚的不执行,那就不能把缓刑理解为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尽管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应由公安机关对缓刑罪犯进行考察、监督,但这种考察和监督不是对刑罚的执行,而是对缓刑罪犯在缓刑期内表现的掌握,督促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同时也是为了监督缓刑罪犯在缓刑期内是否再犯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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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缓刑适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证实其不能经受缓刑期间的考验,已经从事实上证明了其再犯罪的危险,如果仍对其适用缓刑,则明显有“纵容犯罪”之嫌,且其所居住的社区群众亦会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对又犯新罪的缓刑罪犯适用缓刑,直接违反了刑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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