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拒绝提高补偿的三大理由,你是不是也被这些理由说服过?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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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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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一 政策就是这么规定的,大家都是这样补,我们说了也不算数。理由二 你这个房子少证,是违建,你不同意我们的补偿条件,那就要按照违建来拆,一点补偿都没有了。理由三 如果你不同意签字,就是干扰我们的正常工作,你们家人的生活、工作、学业就会受到影响。
拆迁方拒绝提高补偿的三大理由,你是不是也被这些理由说服过?

拆迁补偿提高到一个自己满意、拆迁方也能同意的标准,这是很多被拆迁人共同的愿望。法律规定征收双方必须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才能实施拆迁,也是出于这个目的。

然而很多被拆迁人在实际经历了征地拆迁后却表示,拆迁补偿谈判根本不是一场平等的谈判,自己也试图向拆迁方提出自己的补偿要求,但是拆迁方软硬兼施,就是不肯正视自己的条件。

当拆迁方以种种理由拒绝提高拆迁补偿时,你的选择会是接受这个结果,还是拒绝不合理的补偿?爱土拆迁律师今天就为大家盘点拆迁方常用的,那些拒绝提高补偿的话术,也为被拆迁人朋友们提供一些破解拆迁方"出招"的技巧和思路,希望对被拆迁人朋友有所启发和帮助。

理由一 政策就是这么规定的,大家都是这样补,我们说了也不算数

根据咱们的生活经验,大家都知道,小到买衣服买菜,大到做生意谈合作,条件必须要向着有"决定权"的人提,才可能会有效果。如果对方根本就没有满足你的协商条件的权限,那咱们提了条件,对方也做不了主。

因此,拆迁方谈判人员有时候就会说,这个补偿标准是法律、政策定死的,大家都是这么补。他们只负责具体执行,没法帮你提高拆迁补偿。

如果遇到拆迁方用这类理由来拒绝提高补偿的,被拆迁人可以考虑从这两个角度来反驳:

其一,法律规定补偿必须保障被拆迁人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下降,你这个补偿标准明显达不到这个基本要求,法律和政策怎么会这样自相矛盾呢;

其二,法律规定补偿协议必须和有主体资格的人签,既然你们做不了主,那应该让能做主的人来和我们协商签字,不然怎么保证我们的补偿一定能实现呢?

理由二 你这个房子少证,是违建,你不同意我们的补偿条件,那就要按照违建来拆,一点补偿都没有了。

以拆违促拆迁,这是拆迁中常常会出现的伎俩。但除了一些经依法认定确属违建,应当被拆违的房子外,实际上还有一部分的房屋,是"被违建"、"被0补偿"了。

实践中当然不排除部分房屋确实存在无证情况,尤其是一些建筑年代较早的房子,由于当初地方相关办证流程不完善,又或者年常日久保存不当等,很多老房子都是无证、少证的。但就如爱土拆迁律师曾经讲解过的,无证房不能直接等同于违建,更不能一刀切式地无补偿拆违。

退一步讲,就算咱们的房子真的是违建,也需要职权部门依法经过调查认定,才能依程序向咱们提出限期拆除以及后续的强制执行

在走程序的这段时间里,被拆迁人完全有时间和机会,通过听证、复议、诉讼等途径提出自己的异议,证明咱们的房子不属于无补偿、须拆除的违建;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走完这些程序,咱们还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主张拆迁方拆违的行政行为违法。

所以说,当拆迁方提出咱们的房子是"违建",不按照他们的条件接收补偿就没有补偿时,被拆迁人先不要慌,不要急着妥协签字。被拆迁人可以就具体情况,向专业律师咨询确认一下,先弄清楚自己的房子究竟是真正意义上的违建,还是虽然不满足现行《城乡规划法》的办证要求,但是依法有权接受公平补偿的情况。

理由三 如果你不同意签字,就是干扰我们的正常工作,你们家人的生活/工作/学业就会受到影响

强硬逼迁是多数被拆迁人最担心的手段。当双方协商签字不顺利时,拆迁方可能就会提出:你可以不接受我们的条件,可以不签字,但是你这样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那拒签的后果你就要自己承担。

这个后果可能是断水、断电、断路等,影响被拆迁人正常生活;也可能是通过工作单位或者学习单位,向被拆迁人的亲朋施压,让他们来说服被拆迁人签字搬迁;更直接更恶劣些的,可能还会威胁到被拆迁人及家人的人身自由和安全。

有些被拆迁人朋友一听,不接受拆迁方提出的条件,就是影响拆迁方工作,就要给家人和亲朋的工作和学业等等惹麻烦,这时很可能就会被迫放弃自己的诉求,同意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条件。

要求每位被拆迁人都敢豁出去家人亲朋的正常生活甚至人身安全,向拆迁方说不,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但实际上,拆迁方的这些逼迁手段,都是法律明令禁止,并要求严查严惩的。

拆迁方之所以明知违法而为之,更多的并不是仗着法律管不住他们,而是出于欺软怕硬的心理,欺负被拆迁人不懂法律或不敢相信法律能帮到自己。只要被拆迁人被他们吓唬住了,就能马上完成签字搬迁流程;敢于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和拆迁方"叫板"的被拆迁人,现阶段毕竟还是少数。

对于这类情况,爱土拆迁律师希望被拆迁人能够想清楚,努力做自己不会后悔的决定。如果被拆迁人下决心维权的,是可以针对拆迁方的违法逼迁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追究侵权者的责任的。

征地拆迁确实不是一场平等的"交易",但被拆迁人合理诉求,是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的。不管拆迁方有多少理由,都不应当以牺牲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代价。

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补偿确实过低的,完全可以拒绝不满意的补偿条件,要求拆迁方给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双方难以仅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的,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为自己创造更良好的谈判环境,在合法范围内争取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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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 本金和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要还,年利率超过24%的利息可以不还。 二、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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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签收不能有效避免强拆推进。在被征收人拒绝接收文件的情况下,征收方的上门人员至少有两种选择都可以把文件合法的送达给被征收人:一是邀请见证人,由见证人代为签字或盖章;二是直接拍照、录像记录被征收人拒绝接收的送达过程,将文件留置。这两种做法都是合法的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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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利息高,能拒绝还款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本金和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要还,年利率超过24%的利息可以不还。 二、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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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利息过高能拒绝还钱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
本金和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要还,年利率超过24%的利息可以不还。
二、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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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利息过高能拒绝还款吗
[律师回复] 一、借条利息过高能拒绝还款吗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4倍的利率来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有: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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