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提交?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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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机关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一般是交给法院的执行立案窗口,强制执行是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管理执行的,法院执行立案之后,可以开始强制执行的程序。
行政机关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提交?

一、行政机关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提交?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撤销执行申请书则一般是交给法院的执行立案窗口。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2、法院执行立案后,即为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负责执行,不是由原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负责执行。

二、仲裁裁决的执行怎么执行?

第一、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第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第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第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但是需要撤销的申请书并且提交之后才能撤销,仲裁裁决的执行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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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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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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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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