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来袭,面对补偿问题,村民内部却起哄了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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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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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聊天群建立后,聊天内容频频外泄:当这类事情发生的时候,冷静去应对,相信律师,相信法律。二.原本坚定维权的村民,突然态度大反转:重要的是如何站稳自己的维权立场,坚定信心,通过有效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维权诉求。
征地拆迁来袭,面对补偿问题,村民内部却起哄了

相信很多经历过拆迁的农民朋友们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当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大家本来都是一起为了争取利益努力的伙伴,但身边突然就有人开始告诉你不要继续维权,劝你接受不合理的补偿。这种情况现在频频发生,我们该如何应对?下面拆迁律师就给大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聊天群建立后,聊天内容频频外泄

拆迁律师经常在接待咨询过后,被咨询的朋友拉到一个村子的群里面,为老乡们普法,帮助大家了解自己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村内一些号召维权的人也变成了大家的“眼中钉”,被群起而攻之,导致维权之路变得举步维艰。大家都心生退意的情况,让律师也难以继续去唤醒大家的维权意识。

当这类事情发生的时候,拆迁律师希望大家冷静去应对,相信律师,相信法律。其实别人对于我们的攻击和打击,恰恰是因为我们触及了对方的利益圈,我们的维权干扰了对方的利益,会导致别人利益的损失。所以要相信帮助你的人。

二.原本坚定维权的村民,突然态度大反转

很多村民曾向律师反映,刚开始同村的街坊四邻都是很积极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突然有一天身边曾经一起维权的朋友,却变成了身边最不想维权的人。

没有人不想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为什么他就突然不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呢?是否是因为他的权益已经得到满足,或是说其实他一直都不是你的“战友”?

大家维权的初衷,其实都是得到合理补偿,确保自己的土地被征收之后,全家的生活能得到保障。这时会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其他人的利益,也是人之常情。

比起计较对方为什么忽然放弃维权,对农民朋友个人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站稳自己的维权立场,坚定信心,通过有效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维权诉求。

三.拆迁补偿有纠纷,村民怎么处理内部矛盾?

当经历以上种种挫折之后,拆迁律师希望每一位农民朋友,在面临各种困难的时候,都要积极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要与政府作对。其实国家和政府都是希望大家的利益得到最大化,而我们是要通过合法途径,让管理者知道我们正在经历权益受损的困境。在所有人都犹豫退缩的时候,我们仍旧要保住自己曾经真切的维权的初衷。

维权这件事情,永远都是对的。尤其对于大部分农民朋友,依土生,靠土长,当失去了土地的时候,其实就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我们在经历了“倒戈”之后也一定要坚持自己想要维权的本心,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维权路上,经历挫折或者“背叛”并不可怕。农民朋友们要笃信的是,咱们真正的伙伴,永远是神圣庄严的法律。我们要做好的,就是相信法律、善用法律,通过合法途径,实现我们的维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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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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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协议无效是否违法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由此可见,判定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核心原则,是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是否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并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如果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该合同则依法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相关的转让必须经过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许可,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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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合同法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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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合同法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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