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朋友和我说,她丈夫是加拿大人,他们是在留学的时候认识的,在国内登记结婚,现在已结婚5年了,有一个孩子。最近两年他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因为疫情的影响,丈夫在加拿大,自己和孩子在国内。想办理涉外离婚,但是不知道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办理涉外离婚,需要注意哪些呢?我总结了这5点,建议收藏!
一、资料的准备
(一) 国内一方需要准备: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写清楚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国外一方需要准备:
1、结婚证;
2、离婚协议书;
3、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4、如果外国人不出庭的,要提供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去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二、外国人的护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那么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如果护照没有一同办理公证和认证,那就麻烦了,不仅需要补办这一项,而且大大延长了诉讼的期限。
三、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来翻译。
涉外离婚涉及到一些材料要有中文和外文版本的,不要随便找个机构或者懂得外文的人进行翻译。翻译这些材料,必须在当地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我国与很多国家都签订有双边或者多边协定,如果是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可以通过涉外司法承认程序解决,但是如果是调解书的话,一般很难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
五、财产、债务要写清。
有的涉外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等方方面面,还有可能是跨国的状态,所以要写清楚。债务的处理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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