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的授予时间是多长?
发明专利自申请3年内,专利管理部门可以依据申请人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哪些人拥有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
根据《专利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为:
1、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5、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发明专利最迟要3年内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申请之后在三年内一般可以授予专利权,按照实质审查的结果决定是否授予专利,发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如果是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如果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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