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后的名誉权还存在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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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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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死亡后的名誉权还存在,公民的名誉权是包括死亡人员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作为主体的评价,不会因主体死亡而消灭,死亡名誉依然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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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后的名誉权还存在吗?

人去世了肯定是还有名誉权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名誉权是包括死亡人员的名誉权,如果不法分子对已死亡人员的名誉造成了侵犯,可以由其亲属向司法机关进行诉讼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并进行惩罚。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死人有名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权利始于公民出生,终于死亡,但名誉作为社会对某一主体的评价,不会因主体死亡而消灭,其名誉依然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名誉权如何赔偿

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公民的名誉权不会因为死亡而消失,如果侵犯公民的名誉权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侵犯死人的名誉权同样需要受到处罚,名誉权受到侵害之后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并且恢复名誉,消除侵权带来的影响,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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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死者生前办的是银行卡,而继承人又知道该卡的密码,可以直接持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或转存。银行将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银行对事后发生的存款继承争执与纠纷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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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也就是说,继承人要取得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的存款,就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对被继承人财产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拓展资料
1、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3、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重点审査: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死因,以及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以便确认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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