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 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法律上立案侦查阶段什么意思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三、可以起诉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吗
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再对其提起公诉的。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从这一条规定就可以得出,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如果案件还在公安机关的手里,那么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案件进入到检察院阶段,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再对其进行起诉了。
立案侦查指的是关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是举报,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后。受理以后经过领导的批准,立为刑事案件或者是治安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行为。如果在侦查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话,那么将会终止侦查,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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