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但想要追回对方送给小三的财物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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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配偶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追回出轨方赠与给小三的财产。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一方出轨,在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不离婚但想要追回对方送给小三的财物可以吗

离婚但想要追回对方送给小三的财物可以吗

可以的。

配偶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追回出轨方赠与给小三的财产。我们需要抓住这类案件的关键点。

关键点1: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

夫妻一方出轨,在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轨方将婚前财产、各自所有的财产、约定部分个人所有财产赠与他人,就没有侵犯配偶的财产权,配偶也就没有权利要求小三返还财产。

婚姻律师李晓娟提示:原配不需要证明财产属于共同共有。但出轨方如果主张赠与给小三的是自己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关键点2:出轨方将财产赠与小三,配偶不知情,且没有事后追认。

出轨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配偶作为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如果配偶默认或追认了出轨方对小三的赠与,则事后不能再追讨,因为这属于事后确认。

关键点3:配偶需要提供出轨方赠与小三的证据。

如果出轨方给小三的是三五百的小钱,原配也就没有必要打官司了。关键是大额赠与款项。如果出轨方给的是现金,没有证据来证明,原配也没有打官司的必要。

需要注意的重点是大额消费或转账。比如,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消费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赠与小三的证据。

关键点4:需要证明出轨方与小三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这一点就没有那么的重要了。因为即使无法证明出轨方与小三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给他人,也是侵害了配偶的财产权,作为不知情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为什么说有这类证据更好呢,因为婚外情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一旦能证明出轨方与小三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法律对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的保护更强有力,公序良俗原则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在我们办理的追讨小三的案件中,最好有出轨方的配合,取证各方面会便利一些。起诉时,可以将出轨方列为共同被告,也可以列为第三人,主要根据出轨方的态度来定。

李晓娟律师提醒您,在知道另一半出轨后,与其大吵大闹,倒不如收集证据,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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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首先物流配送是从商品流通的经营方式看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是一种现代的流通方式。配送功能要素 (1)备货。是配送的准备工作或基础工作,备货工作包括筹集货源、订货或购货、集货、进货及有关的质量检查、结算、交接等。配送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集中用户的需求进行一定规模的备货。备货是决定配送成败的初期工作,如果备货成本太高,会大大降低配送的效益。 (2)储存。配送中的储存有储备及暂存两种形态。配送储备是按一定时期的配送经营要求,形成的对配送的资源保证。这种类型的储备数量较大,储备结构也较完善,视货源及到货情况,可以有计划地确定周转储备及保险储备结构及数量。配送的储备保证有时在配送中心附近单独设库解决。另一种储存形态是暂存,是具体执行日配送时,按分拣配货要求,在理货场地所做的少量储存准备。由于总体储存效益取决于储存总量,所以,这部分暂存数量只会对工作方便与否造成影响,而不会影响储存的总效益,因而在数量上控制并不严格。还有另一种形式的暂存,即是分拣、配货之后,形成的发送货载的暂存,这个暂存主要是调节配货与送货的节奏,暂存时间不长。 (3)分拣及配货。是配送不同于其它物流形式的有特点的功能要素,也是配送成败的一项重要文持性工作。分拣及配货是完善送货、支持送货准备性工作,是不同配送企业在送货时进行竞争和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必然延伸,所以,也可以说是送货向高级形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有了分拣及配货就会大大提高送货服务水平,所以,分拣及配货是决定整个配送系统水平的关键要素。 (4)配装。在单个用户配送数量不能达到车辆的有效载运负荷时,就存在如何集中不同用户的配送货物,进行搭配装载以充分利用运能、运力的问题,这就需要配装;和一般送货不同之处在于,通过配装送货可以大大提高送货水平及降低送货成本,所以,配装也是配送系统中有现代特点的功能要素,也是现代配送不同于已往送货的重要区别之处。 (5)配送运输。配送运输属于运输中的末端运输、支线运输,和一般运输形态主要区别在于:配送运输是较短距离、较小规模、额度较高的运输形式,一般使用汽车做运输工具。与干线运输的另一个区别是,配送运输的路线选择问题是一般干线运输所没有的,干线运输的干线是唯一的运输线,而配送运输由于配送用户多,一般城市交通路线又较复杂i如何组合成最佳路线,如何使配装和路线有效搭配等,是配送运输的特点,也是难度较大的工作。 (6)送达服务。配好的货运输到用户还不算配送工作的完结,这是因为送达货和用户接货往往还会出现不协调,使配送前功尽弃。因此,要圆满地实现运到之货的移交,并有效地、方便地处理相关手续并完成结算,还应讲究卸货地点、卸货方式等。送达服务也是配送独具的特殊性。 (7)配送加工。在配送中,配送加工这一功能要素不具有普遍性,但是往往是有重要作用的功能要素。主要原因是通过配送加工,可以大大提高用户的满意程度。配送加工是流通加工的一种,但配送加工有它不同于一般流通加工的特点,即配送加工一般只取决于用户要求,其加工的目的较为单一。[编辑本段]配送的一般流程配送的一般流程比较规范,但并不是所有的配送者按下述流程进行。不同产品的配送可能有独特之处,如燃料油配送就不存在配货、分放、配装工序,水泥及木材配送又多出了一些流通加工的过程,而流通加工又可能在不同环节出现合同物流合同物流概述由于物流业的服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第三方物流为“合同物流(cotrctLogistics)”。合同物流企业认为物流的关键不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而在网络的建设和信息的沟通,因此他们可以和各种仓储,运输和简单加工企业签订合同来保证为委托方提供物流服务。这类企业在经营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并且因其不进行具体的管理,因此能更加集中精力来注重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合同物流与企业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跨越了相互对立性的一面,彼此之间的整合愈来愈得到企业家的重视。在这个聚集期,合同物流的出现为企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功能是把物流作业交由专业企业运作,双方以合同方式形成后勤结盟,既节约了资金,又使得货畅其流,以此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因而在国外也称为第三方物流或配送社会化。历史可以追溯至1918年第一次,英国犹尼利弗的哈姆勋爵成立了“即时送货股份有限公司”,由此揭开了合同物流的序幕。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大量现代化、大规模的商品物流中心已作为了一种现代流通形式。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和流通费用的上升,企业已不再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而是委托社会的配送中心配货。我国在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业态的同时,及时推进合同物流,是决定连锁业成与否的关键。正确分析它的优、劣势,对于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将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在传统的配送环节中,企业虽然有自己单独的配送部门,但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核算制单位,有的甚至还是传统的报帐制管理,它们通常被称为企业或公司的储运部,而且仅仅是为本企业的产品进行配送。这部分由储存、运输和人力资源管理组成的物流费用会随着企业的不断壮大而增加,影响企业的利润结余,进而分散企业的主业运作。特别是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其难以壮大的原因,并不是单纯由于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或产品的质量下降而导致了经济效益的下滑,恰恰正是由于“黑暗中的冰山”——物流费用的增高而制约了发展。具体表现为:我国的流通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有的批发网络被重组,导致许多生产企业建立自销体系,这就必然需要相应的储运设备与之相匹配,诸如庞大的运输车队和大型自有仓库,这些设施的建设会大量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盈余。发展合同物流,能带来如下益处: 1.有利于节约投资,降低物流成本。特别是连锁超市公司、大型生产企业自行建立配送中心,需要大笔建设资金,如果利用外界的资源,委托第三方物流即社会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承担配送业务,连锁超市公司和大企业就可以将这笔资金用于发展连锁业务和实现技术革新。国外的大型连锁公司不自行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原因就在于此。 2.有利于实现物流现代化,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益。随着超市连锁业的发展,其所需的配送额和配送中心的数量将不断扩大。物流自动化程度相当高的经济发达国家,配送中心往往采用了作为现代化重要标志的无人自动化高架仓库和自动分拣货物系统。这些先进的物流设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已是显而易见。所以,实现物流现代化,是企业生产效率提高的要求,更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3.有利于为将来的物流网络建设奠定基础。经济向前发展,各行各业实现网络化运营势不可挡。销售网络化,信息网络化,物流发展更应该网络化,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配送过程中的距离和路线问题。每个超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都建立自己的物流网络是不可能的,只有大型的社会化物流中心才能胜任。以上三点充分说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出现,才能使物流配送社会化,走合同物流的道路才是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作为合同物流的外显方式——联合配送制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对于经营转轨期的中国企业,显得尤为重要。联合配送制要求配送企业必须是核算的法人企业,它不是商品的所有者,只是为提供中间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联合配送的优点一方面它使企业走出了由于市场的疲软、物流费用的增加而使利润达不到预期目的的困境;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投资费用,实现专业化经营,即:原先各个企业分别拥有自己的配送工具,能源消耗大,排出的尾气污染环境较为严重,实行联合配送,可以大大减少配送工具的数量,也使运载率提高了。国外已经重视这种物流方式为生产企业和零售商所提供的衔接功能,并且它确实能为企业实现TIT准时操作管理(JustITime),因为合同物流的明显特征是物流服务的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间形成了长期与互利的关系。
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看金额及赠与的具体财产是什么,但至少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赠与的是大额的现金、车辆、房产等。这些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2.男方基于与小三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依法无效。3.小三取得财物并非善意、有偿取得,而男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赠与小三,应认定无效。
第二个问题:因女人禁欲遭遇男人多次殴打算不算家庭暴力这个案例有点特别,特别在哪里呢两夫妻结婚生娃以后,女方坚决不愿意再过夫妻生活,用禁欲的方式避孕,男方就说要不带节育环要不吃避孕药吧,女方也不同意,说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呀。男方就说你看我们30岁都不到,这样的日子木法过呀。女的说你可以去找小姐呀。结果就是男方只要回家晚,女的就质问:你是不是在外面找小姐了,到底找了几个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不断发生争吵,有一次男方吵的烦了,把女的狠揍一顿造成其轻微伤并扬言要把女人和其一家都杀了。双方来来回回不断去派出所,搞到警察都无可奈何,建议双方去。忍无可忍,女方就以男方有家庭暴力为由在离婚,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法庭上男方也很委屈,说:我娶个老婆不容易,不会无缘无故打的,我承认女人说我打她的事实都存在,但哪有像我这样的名义是老公实际上是在当和尚的不能简单将家庭暴力的责任全部推到男人头上,至少女人有一半的错!女人也有错还要男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简直是天理不容,请求不予支持!庭上,女人也承认生娃后,差不多3年时间双方确实没有一次性生活!那么问题来了,如女方说的情况属实,男方的行为够不够成家庭暴力男人以殴打、恐吓的手段,对女人的身体、精神实施侵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定义,当然构成家庭暴力。虽然男人认为是女人的“过错”才引发家庭暴力的,但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发生无过错乃是法定,而不取决于施暴人是否有“合理”“充分”的施暴理由。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所主张女人的“过错”行为是否属实,均不影响对男人家庭暴力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至于女人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也应酌定支付。其实性关系是否和谐确实是非常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确实无法和谐一致的,友好和平分手也许是上上策,对双方都是解脱,像这样吵吵打打的,搞到全天下像看笑话一样也不好!
第三个问题:女友意外怀孕了,但我爸妈不想要,怎么办25岁,二线城市工作还稳定,工资8左右。无房无车,收支基本平衡。女友刚离职还在找工作,没收入无积蓄。女友怀孕我们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家父母不同意,理由是我们经济不行,如果要了,他们也不会在经济上给我们支持。怎么办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和你女友商量而不是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双方对前途有信心女方父母能够给你看护孩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建设。如果你们双方性格不合对两人的前途没把握,就尽早解决,尽量减少对女友身体的伤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双方有没有共同建设好家庭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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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给小三的钱有追诉期吗?
追回给小三的钱有追诉期,如果是配偶赠与给小三的钱,那么可以在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赠与事实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赠与请求。若是依旧不知道追回给小三的钱有追诉期吗,可以查阅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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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少年抢劫小孩20元财物被判刑三年?
[律师回复] 案发时,李伟明16岁,家在农村,父母省吃俭用供其上学,希望有一天他能进城找一份好工作,可他在读初中期间学习成绩总是上不去,打游戏机的水平却大有长进。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进了某职业学校,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教育,每天晚上都有老师查铺、值班,很难有机会让他过打游戏机的瘾,他心痒、手痒,急得没有办法。这天晚上,他看同学们早已进入梦乡,值班老师也睡觉去了,就悄悄地起床,翻过围墙后,他才发现口袋里只有5块钱,他心想:这点钱哪够呢,既然出来了,总得玩一个痛快才好。于是,他想找个机会弄点钱,再弄包烟抽抽,正在这时,对面走来一个 7、8岁的小男孩,手里拿着10块钱和一包烟,于是他笑嘻嘻的走上去:“小弟弟,这包烟先借给哥哥抽好吗”“我不认识你,不借,我爸爸还等着抽呢”小孩一边说,一边本能的将烟和钱藏在背后。“不借,不借我就给你放血。”他心想:这么大的小孩吓唬吓唬就行了。于是他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在他面前比划。“你敢,你再不让我走,我就喊了。”小孩一点也不示弱。他心想:这么点的小毛孩倒反过来威胁他了。他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于是收起小刀,对小孩的脸上就是一拳,之后拿了烟和钱走了。【调查与处理】江苏省某人民检察院指控李伟民犯抢劫罪,向当地人民提起公诉。2021年11月10日,当地人民以抢劫罪对被告人李伟民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被告人李伟民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3月16日,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之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维持了一审判决。【法律分析】 1、本案中的被告人李伟民在作案时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那么其实施抢劫行为能否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年满16周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李伟民应当对其抢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2、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但是,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殴打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本案中李伟民通过殴打被害人达到其夺取财物的目的,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本案中被告人李伟民先是恐吓被害人,在被害人拒绝给其财物的情况下,通过殴打被害人使其当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从而夺取其财物。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本案中被告人李伟民作案时16周岁,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本案中李伟民抢劫钱财是为了供自己打游戏,具有将别人财物非法占有的直接故意。综上,被告人李伟民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各项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3、本案在判决后,被告人不服,认为自己抢劫的财物加起来一共价值20元,怎么就构成了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哪怕是抢了一元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典型意义】李伟民案件反映出,只有懂法才能守法,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在无知的情况下,不知不觉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本案中李伟民在犯罪之前如果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那么他肯定会冷静下来,再三考虑,可能他会有不一样的人生。同时也让我们了解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意义,通过向他们介绍一些典型的案例可以帮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可以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本案中李伟民抢劫的目的是为了能有钱多玩会游戏,这本身仅仅是一个不良习惯,正是由于他没有克制自己,任凭恶习发展,导致其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从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这告诫青少年在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若违法即止步。让青少年朋友们意识到: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路在脚下,成长进步,关键要靠你自己去努力。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青少年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作为青少年,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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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配送和第三物流有什么不同?
[律师回复] 首先物流配送是从商品流通的经营方式看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是一种现代的流通方式。配送功能要素 (1)备货。是配送的准备工作或基础工作,备货工作包括筹集货源、订货或购货、集货、进货及有关的质量检查、结算、交接等。配送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集中用户的需求进行一定规模的备货。备货是决定配送成败的初期工作,如果备货成本太高,会大大降低配送的效益。 (2)储存。配送中的储存有储备及暂存两种形态。配送储备是按一定时期的配送经营要求,形成的对配送的资源保证。这种类型的储备数量较大,储备结构也较完善,视货源及到货情况,可以有计划地确定周转储备及保险储备结构及数量。配送的储备保证有时在配送中心附近单独设库解决。另一种储存形态是暂存,是具体执行日配送时,按分拣配货要求,在理货场地所做的少量储存准备。由于总体储存效益取决于储存总量,所以,这部分暂存数量只会对工作方便与否造成影响,而不会影响储存的总效益,因而在数量上控制并不严格。还有另一种形式的暂存,即是分拣、配货之后,形成的发送货载的暂存,这个暂存主要是调节配货与送货的节奏,暂存时间不长。 (3)分拣及配货。是配送不同于其它物流形式的有特点的功能要素,也是配送成败的一项重要文持性工作。分拣及配货是完善送货、支持送货准备性工作,是不同配送企业在送货时进行竞争和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必然延伸,所以,也可以说是送货向高级形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有了分拣及配货就会大大提高送货服务水平,所以,分拣及配货是决定整个配送系统水平的关键要素。 (4)配装。在单个用户配送数量不能达到车辆的有效载运负荷时,就存在如何集中不同用户的配送货物,进行搭配装载以充分利用运能、运力的问题,这就需要配装;和一般送货不同之处在于,通过配装送货可以大大提高送货水平及降低送货成本,所以,配装也是配送系统中有现代特点的功能要素,也是现代配送不同于已往送货的重要区别之处。 (5)配送运输。配送运输属于运输中的末端运输、支线运输,和一般运输形态主要区别在于:配送运输是较短距离、较小规模、额度较高的运输形式,一般使用汽车做运输工具。与干线运输的另一个区别是,配送运输的路线选择问题是一般干线运输所没有的,干线运输的干线是唯一的运输线,而配送运输由于配送用户多,一般城市交通路线又较复杂i如何组合成最佳路线,如何使配装和路线有效搭配等,是配送运输的特点,也是难度较大的工作。 (6)送达服务。配好的货运输到用户还不算配送工作的完结,这是因为送达货和用户接货往往还会出现不协调,使配送前功尽弃。因此,要圆满地实现运到之货的移交,并有效地、方便地处理相关手续并完成结算,还应讲究卸货地点、卸货方式等。送达服务也是配送独具的特殊性。 (7)配送加工。在配送中,配送加工这一功能要素不具有普遍性,但是往往是有重要作用的功能要素。主要原因是通过配送加工,可以大大提高用户的满意程度。配送加工是流通加工的一种,但配送加工有它不同于一般流通加工的特点,即配送加工一般只取决于用户要求,其加工的目的较为单一。[编辑本段]配送的一般流程配送的一般流程比较规范,但并不是所有的配送者按下述流程进行。不同产品的配送可能有独特之处,如燃料油配送就不存在配货、分放、配装工序,水泥及木材配送又多出了一些流通加工的过程,而流通加工又可能在不同环节出现合同物流合同物流概述由于物流业的服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第三方物流为“合同物流(cotrctLogistics)”。合同物流企业认为物流的关键不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而在网络的建设和信息的沟通,因此他们可以和各种仓储,运输和简单加工企业签订合同来保证为委托方提供物流服务。这类企业在经营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并且因其不进行具体的管理,因此能更加集中精力来注重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合同物流与企业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跨越了相互对立性的一面,彼此之间的整合愈来愈得到企业家的重视。在这个聚集期,合同物流的出现为企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功能是把物流作业交由专业企业运作,双方以合同方式形成后勤结盟,既节约了资金,又使得货畅其流,以此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因而在国外也称为第三方物流或配送社会化。历史可以追溯至1918年第一次,英国犹尼利弗的哈姆勋爵成立了“即时送货股份有限公司”,由此揭开了合同物流的序幕。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大量现代化、大规模的商品物流中心已作为了一种现代流通形式。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和流通费用的上升,企业已不再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而是委托社会的配送中心配货。我国在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业态的同时,及时推进合同物流,是决定连锁业成与否的关键。正确分析它的优、劣势,对于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将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在传统的配送环节中,企业虽然有自己单独的配送部门,但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核算制单位,有的甚至还是传统的报帐制管理,它们通常被称为企业或公司的储运部,而且仅仅是为本企业的产品进行配送。这部分由储存、运输和人力资源管理组成的物流费用会随着企业的不断壮大而增加,影响企业的利润结余,进而分散企业的主业运作。特别是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其难以壮大的原因,并不是单纯由于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或产品的质量下降而导致了经济效益的下滑,恰恰正是由于“黑暗中的冰山”——物流费用的增高而制约了发展。具体表现为:我国的流通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有的批发网络被重组,导致许多生产企业建立自销体系,这就必然需要相应的储运设备与之相匹配,诸如庞大的运输车队和大型自有仓库,这些设施的建设会大量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盈余。发展合同物流,能带来如下益处: 1.有利于节约投资,降低物流成本。特别是连锁超市公司、大型生产企业自行建立配送中心,需要大笔建设资金,如果利用外界的资源,委托第三方物流即社会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承担配送业务,连锁超市公司和大企业就可以将这笔资金用于发展连锁业务和实现技术革新。国外的大型连锁公司不自行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原因就在于此。 2.有利于实现物流现代化,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益。随着超市连锁业的发展,其所需的配送额和配送中心的数量将不断扩大。物流自动化程度相当高的经济发达国家,配送中心往往采用了作为现代化重要标志的无人自动化高架仓库和自动分拣货物系统。这些先进的物流设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已是显而易见。所以,实现物流现代化,是企业生产效率提高的要求,更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3.有利于为将来的物流网络建设奠定基础。经济向前发展,各行各业实现网络化运营势不可挡。销售网络化,信息网络化,物流发展更应该网络化,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配送过程中的距离和路线问题。每个超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都建立自己的物流网络是不可能的,只有大型的社会化物流中心才能胜任。以上三点充分说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出现,才能使物流配送社会化,走合同物流的道路才是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作为合同物流的外显方式——联合配送制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对于经营转轨期的中国企业,显得尤为重要。联合配送制要求配送企业必须是核算的法人企业,它不是商品的所有者,只是为提供中间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联合配送的优点一方面它使企业走出了由于市场的疲软、物流费用的增加而使利润达不到预期目的的困境;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投资费用,实现专业化经营,即:原先各个企业分别拥有自己的配送工具,能源消耗大,排出的尾气污染环境较为严重,实行联合配送,可以大大减少配送工具的数量,也使运载率提高了。国外已经重视这种物流方式为生产企业和零售商所提供的衔接功能,并且它确实能为企业实现TIT准时操作管理(JustITime),因为合同物流的明显特征是物流服务的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间形成了长期与互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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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三买房可以追回不?
给小三买房可以追回不?是可以追回的,但是追回起诉的主体必须是行为人的配偶。因为行为人给小三买房子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这种赠与自己是不能反悔的。但是行为人的配偶却可以用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撤销这种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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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赠送的财物可返还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是的处理原则是: (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如果赠送的信物仅是一般的物品,如价值较小的日用品、衣物等则不必返还。 (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于操办酒席、招待亲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 (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另外,对于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非法所得应全部归还受害人,因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订婚为名,实际上属于订立包办、买卖婚姻而付出的聘金、聘礼,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酌情予以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酌情返还;对于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不予返还。 对于订立婚约以后,在婚约期间一方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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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配送和合同物流哪个好
[律师回复] 首先物流配送是从商品流通的经营方式看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是一种现代的流通方式。配送功能要素 (1)备货。是配送的准备工作或基础工作,备货工作包括筹集货源、订货或购货、集货、进货及有关的质量检查、结算、交接等。配送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集中用户的需求进行一定规模的备货。备货是决定配送成败的初期工作,如果备货成本太高,会大大降低配送的效益。 (2)储存。配送中的储存有储备及暂存两种形态。配送储备是按一定时期的配送经营要求,形成的对配送的资源保证。这种类型的储备数量较大,储备结构也较完善,视货源及到货情况,可以有计划地确定周转储备及保险储备结构及数量。配送的储备保证有时在配送中心附近单独设库解决。另一种储存形态是暂存,是具体执行日配送时,按分拣配货要求,在理货场地所做的少量储存准备。由于总体储存效益取决于储存总量,所以,这部分暂存数量只会对工作方便与否造成影响,而不会影响储存的总效益,因而在数量上控制并不严格。还有另一种形式的暂存,即是分拣、配货之后,形成的发送货载的暂存,这个暂存主要是调节配货与送货的节奏,暂存时间不长。 (3)分拣及配货。是配送不同于其它物流形式的有特点的功能要素,也是配送成败的一项重要文持性工作。分拣及配货是完善送货、支持送货准备性工作,是不同配送企业在送货时进行竞争和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必然延伸,所以,也可以说是送货向高级形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有了分拣及配货就会大大提高送货服务水平,所以,分拣及配货是决定整个配送系统水平的关键要素。 (4)配装。在单个用户配送数量不能达到车辆的有效载运负荷时,就存在如何集中不同用户的配送货物,进行搭配装载以充分利用运能、运力的问题,这就需要配装;和一般送货不同之处在于,通过配装送货可以大大提高送货水平及降低送货成本,所以,配装也是配送系统中有现代特点的功能要素,也是现代配送不同于已往送货的重要区别之处。 (5)配送运输。配送运输属于运输中的末端运输、支线运输,和一般运输形态主要区别在于:配送运输是较短距离、较小规模、额度较高的运输形式,一般使用汽车做运输工具。与干线运输的另一个区别是,配送运输的路线选择问题是一般干线运输所没有的,干线运输的干线是唯一的运输线,而配送运输由于配送用户多,一般城市交通路线又较复杂i如何组合成最佳路线,如何使配装和路线有效搭配等,是配送运输的特点,也是难度较大的工作。 (6)送达服务。配好的货运输到用户还不算配送工作的完结,这是因为送达货和用户接货往往还会出现不协调,使配送前功尽弃。因此,要圆满地实现运到之货的移交,并有效地、方便地处理相关手续并完成结算,还应讲究卸货地点、卸货方式等。送达服务也是配送独具的特殊性。 (7)配送加工。在配送中,配送加工这一功能要素不具有普遍性,但是往往是有重要作用的功能要素。主要原因是通过配送加工,可以大大提高用户的满意程度。配送加工是流通加工的一种,但配送加工有它不同于一般流通加工的特点,即配送加工一般只取决于用户要求,其加工的目的较为单一。[编辑本段]配送的一般流程配送的一般流程比较规范,但并不是所有的配送者按下述流程进行。不同产品的配送可能有独特之处,如燃料油配送就不存在配货、分放、配装工序,水泥及木材配送又多出了一些流通加工的过程,而流通加工又可能在不同环节出现合同物流合同物流概述由于物流业的服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第三方物流为“合同物流(cotrctLogistics)”。合同物流企业认为物流的关键不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而在网络的建设和信息的沟通,因此他们可以和各种仓储,运输和简单加工企业签订合同来保证为委托方提供物流服务。这类企业在经营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并且因其不进行具体的管理,因此能更加集中精力来注重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合同物流与企业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跨越了相互对立性的一面,彼此之间的整合愈来愈得到企业家的重视。在这个聚集期,合同物流的出现为企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功能是把物流作业交由专业企业运作,双方以合同方式形成后勤结盟,既节约了资金,又使得货畅其流,以此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因而在国外也称为第三方物流或配送社会化。历史可以追溯至1918年第一次,英国犹尼利弗的哈姆勋爵成立了“即时送货股份有限公司”,由此揭开了合同物流的序幕。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大量现代化、大规模的商品物流中心已作为了一种现代流通形式。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和流通费用的上升,企业已不再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而是委托社会的配送中心配货。我国在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业态的同时,及时推进合同物流,是决定连锁业成与否的关键。正确分析它的优、劣势,对于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将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在传统的配送环节中,企业虽然有自己单独的配送部门,但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核算制单位,有的甚至还是传统的报帐制管理,它们通常被称为企业或公司的储运部,而且仅仅是为本企业的产品进行配送。这部分由储存、运输和人力资源管理组成的物流费用会随着企业的不断壮大而增加,影响企业的利润结余,进而分散企业的主业运作。特别是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其难以壮大的原因,并不是单纯由于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或产品的质量下降而导致了经济效益的下滑,恰恰正是由于“黑暗中的冰山”——物流费用的增高而制约了发展。具体表现为:我国的流通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有的批发网络被重组,导致许多生产企业建立自销体系,这就必然需要相应的储运设备与之相匹配,诸如庞大的运输车队和大型自有仓库,这些设施的建设会大量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盈余。发展合同物流,能带来如下益处: 1.有利于节约投资,降低物流成本。特别是连锁超市公司、大型生产企业自行建立配送中心,需要大笔建设资金,如果利用外界的资源,委托第三方物流即社会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承担配送业务,连锁超市公司和大企业就可以将这笔资金用于发展连锁业务和实现技术革新。国外的大型连锁公司不自行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原因就在于此。 2.有利于实现物流现代化,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益。随着超市连锁业的发展,其所需的配送额和配送中心的数量将不断扩大。物流自动化程度相当高的经济发达国家,配送中心往往采用了作为现代化重要标志的无人自动化高架仓库和自动分拣货物系统。这些先进的物流设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已是显而易见。所以,实现物流现代化,是企业生产效率提高的要求,更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3.有利于为将来的物流网络建设奠定基础。经济向前发展,各行各业实现网络化运营势不可挡。销售网络化,信息网络化,物流发展更应该网络化,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配送过程中的距离和路线问题。每个超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都建立自己的物流网络是不可能的,只有大型的社会化物流中心才能胜任。以上三点充分说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出现,才能使物流配送社会化,走合同物流的道路才是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作为合同物流的外显方式——联合配送制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对于经营转轨期的中国企业,显得尤为重要。联合配送制要求配送企业必须是核算的法人企业,它不是商品的所有者,只是为提供中间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联合配送的优点一方面它使企业走出了由于市场的疲软、物流费用的增加而使利润达不到预期目的的困境;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投资费用,实现专业化经营,即:原先各个企业分别拥有自己的配送工具,能源消耗大,排出的尾气污染环境较为严重,实行联合配送,可以大大减少配送工具的数量,也使运载率提高了。国外已经重视这种物流方式为生产企业和零售商所提供的衔接功能,并且它确实能为企业实现TIT准时操作管理(JustITime),因为合同物流的明显特征是物流服务的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间形成了长期与互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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