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立案后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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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债务及财产分割纠纷立案之后原告当然不能不出庭,《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将直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方在离婚案件中提出反诉后原告不出庭的,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如果原告必须到庭,法院可依法拘传。

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立案后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一、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立案后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立案后,原告不能不出庭,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按照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时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综上所述,不管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的民事纠纷,正常情况下原告是必须到庭的,而且离婚案件的性质比较特殊,原被告没有任何特殊理由的都必须到庭,一般情况下不会采用缺席审判制度,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很有可能会被法院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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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案原告不出庭能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赡养纠纷案原告不出庭可以吗
可以。
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2、如果原告向说明了情况,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
3、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
补充:如果按照程序向原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原告这个理由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赡养纠纷案件中诉权保障中的协调与完善
(一)赡养纠纷案件诉权保障中的协调
1.建立赡养纠纷案件的绿色立案通道。人民在总结过去便民立案的经验,为赡养纠纷案件量身定做一套简便快捷的立案措施。首先是状,对赡养案件可以口头,根据《民事诉讼法》120条第二款“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的规定,由立案人员记录在案,也可以制定一套格式性的状,立案人员填写后由原告签名。
第二,对必要的身份材料,人民可以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村(居)民委员会负责调取。
第三,诉讼费用的预交,人民应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对追索赡养费案件直接实行缓交或免交,不需原告对出具证明。
2.降低赡养案件申请先予执行的门坎。赡养案件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减少手续,只要能够确定被告是对其应承担赡养责任的子女,都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5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无需责令原告提供担保,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是“可以”责令当事担保,而不是必须。
3.便捷诉讼程序。赡养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应当组成专门的审判庭或指定专人办理赡养纠纷案件,如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专门成立了“巡回法庭”审理赡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民生案件。巡回法庭可以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便民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赡养纠纷案件大都能在十天内审结,解决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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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条件的撤回。撤诉是当事人认为不需要进行诉讼的时候用来结束诉讼的一种方法。合理的撤诉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诉权保护,可以避免浪费当事人由于不必要的诉讼而浪费自己的财力和精力,而且可以节省司法机关的诉讼成本。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赡养案件中为了防止子女碍于面子,胁迫原告撤诉从而损害原告的诉权,因此,对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法官应当对撤诉原因、撤诉是否真实意思表示进行了解,如果双方达成了赡养协议,被告也约履行了赡养义务,方可裁定准许原告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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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必须出庭吗
不是必须要出庭,原告如果实在有事不能出庭,可以在开庭前几天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但法院是否准许就不确定了原告如果有代理人到庭,则被告不到庭可缺席开庭。已经给被告送达(有效),本人可以不到庭,需要证明被告确实找不到,若被告不能送达,可以公告送达,但公告送达需要一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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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
陈述内容包括什么
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

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

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

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

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

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

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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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 陈述内容包括什么 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 第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第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 第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 第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 第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 第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赡养纠纷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2、如果原告向说明了情况,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 3、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 补充:如果按照程序向原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原告这个理由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赡养纠纷案件中诉权保障中的协调与完善 (一)赡养纠纷案件诉权保障中的协调 1.建立赡养纠纷案件的绿色立案通道。人民在总结过去便民立案的经验,为赡养纠纷案件量身定做一套简便快捷的立案措施。首先是状,对赡养案件可以口头,根据《民事诉讼法》120条第二款“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的规定,由立案人员记录在案,也可以制定一套格式性的状,立案人员填写后由原告签名。 第二,对必要的身份材料,人民可以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村(居)民委员会负责调取。 第三,诉讼费用的预交,人民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对追索赡养费案件直接实行缓交或免交,不需原告对出具证明。 2.降低赡养案件申请先予执行的门坎。赡养案件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减少手续,只要能够确定被告是对其应承担赡养责任的子女,都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5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无需责令原告提供担保,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是“可以”责令当事担保,而不是必须。 3.便捷诉讼程序。赡养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应当组成专门的审判庭或指定专人办理赡养纠纷案件,如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专门成立了“巡回法庭”审理赡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民生案件。巡回法庭可以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便民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赡养纠纷案件大都能在十天内审结,解决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4.注重调解。赡养案件大多因为子女多,子女之间相互推萎所酿成的纠纷,许多赡养案件,人民在审理中,往往不是老人与子女打官司,反倒成了兄弟姐妹间打官司,因此审判环节注重调解,增加自动履行能力。尤其是西部农村,大多子女均外出务工,人民受理赡养案件后,不可能及时将在外的所有子女都通知回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就已到庭的子女与老人达成赡养协议,以解决老人的燃眉之急。同时充分发挥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亲戚、朋友等其他人士的作用。赡养纠纷是婚姻家庭纠纷的一部分,因此家庭纠纷的解决就要依照家庭及其他相关力量的配合解决。法官是居中的第三者,调和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却不是在庭审或调解过程中就能一下子解决的。在矛盾不可调和时,法官应该邀请当事人的村委会或者村里比较有威望的人,或者当事人双方都比较信任的人或者当事人接触较多的人到庭参加调解工作。亲戚、朋友、村委会起着巨大的中间作用,当事人不愿意支付赡养费,可说服当事人的子女或亲戚,他们愿意支付小额的一笔费用,或者他们在其中起着矛盾的润滑剂的作用,事半功倍。同时灵活运用当前通讯工具的作用,利用电话、传真、QQ视频等工具与在外地的子女沟通,使他们达成调解协议。另外,对于老人的特殊赡养需求以及精神赡养需求,生硬的判决是无法执行的,只有通过调解才能使双方达到满足。 5.有条件的撤回。撤诉是当事人认为不需要进行诉讼的时候用来结束诉讼的一种方法。合理的撤诉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诉权保护,可以避免浪费当事人由于不必要的诉讼而浪费自己的财力和精力,而且可以节省司法机关的诉讼成本。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赡养案件中为了防止子女碍于面子,胁迫原告撤诉从而损害原告的诉权,因此,对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法官应当对撤诉原因、撤诉是否真实意思表示进行了解,如果双方达成了赡养协议,被告也约履行了赡养义务,方可裁定准许原告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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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纠纷原告需要出庭吗
合伙合同纠纷原告是需要出庭的,但如果确实有合法的理由本人不能出庭的,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处理各项事务,如果不请代理人也不出庭的,那么法院是有权利按撤销案件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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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原告,原告不到庭,还能去开庭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不出庭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人民做出处理。对于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的肌怠冠干攉妨圭施氦渐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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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纠纷开庭时,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原告应当怎么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 陈述内容包括什么 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 第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第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 第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 第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 第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 第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原告该如何陈述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原告该如何陈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
陈述内容包括什么
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

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

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

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

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

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

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原告不出庭怎么办,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2、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离婚。 3、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关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分居两年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当协议离婚走不通时,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且协议离婚存在很多弊端,常常会导致离婚后,男女双方还因为财产等问题纠缠不清。如果有相关问题,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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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纠纷原告需要出庭吗?
合伙合同纠纷原告是必须要出庭的,除非原告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或者是身患有比较重的疾病,只要存在法定的情形就可以请诉讼的代理人代为诉讼,这都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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