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了丈夫可以单方放弃继承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6
浏览10w+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如果您公公遗嘱只是指定了您老公为继承人,只是排除了其他继承人,而不是排除了配偶的继承权的话,那么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还没有继承时,您丈夫也是有权放弃继承的。因为他放弃继承,只是阻止的共同财产的增多,而并没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所以放弃继承不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公公去世了丈夫可以单方放弃继承权吗

杭州婚姻律师公公去世了丈夫可以单方放弃继承权吗?

有个女士咨询:我公公去世前立遗嘱,房子由我丈夫继承。婚内继承的房产应该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丈夫放弃了怎么办?他有权放弃吗?

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解答:

您公公的遗嘱中如果指定遗产只留给您丈夫一人,并排除了配偶的财产分割权,那么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只归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您丈夫的个人财产,他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

如果您公公遗嘱只是指定了您老公为继承人,只是排除了其他继承人,而不是排除了配偶的继承权的话,那么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还没有继承时,您丈夫也是有权放弃继承的。因为他放弃继承,只是阻止的共同财产的增多,而并没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所以放弃继承不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杭州离婚律师观点:如果丈夫要放弃继承遗产,您是分不到任何遗产的。

《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121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1124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公去世了丈夫可以单方放弃继承权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1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6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公去世了,丈夫放弃了继承权怎么办?
如果您公公遗嘱只是指定了您老公为继承人,只是排除了其他继承人,而不是排除了配偶的继承权的话,那么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还没有继承时,您丈夫也是有权放弃继承的。因为他放弃继承,只是阻止的共同财产的增多,而并没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所以放弃继承不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丈夫过世妻子可以放弃继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丈夫过世妻子可以放弃继承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丈夫过世妻子可以放弃继承吗
继承权是一种权利,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丈夫过世妻子可以放弃继承
二、继承权放弃的方式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重要的财产权益之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继承的遗产行使支配权。因此,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而为之。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即默示的方式不发生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以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但是他人主张继承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如果继承人本人不承认,又没有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继承人表示过放弃继承权,则不能认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但不论以何种形式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效力。
三、怎么放弃继承权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要注意以下几点:
(1)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
(2)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3)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如果对放弃继承附有各种条件,比如要得到多少补偿之类的,实际上属于遗产分割的方案,不是放弃继承。
(4)放弃继承后,不能随意反悔。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丈夫去世妻子能放弃孩子抚养权吗
不能放弃。丈夫死亡的孩子由女方继续抚养,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丈夫去世后,妻子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如无其他情况,孩子应由妻子抚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丈夫去世妻子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丈夫去世妻子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丈夫去世公婆也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分配原则: 有遗嘱依遗嘱,无遗嘱依法定继承。夫妻共有资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余为遗产。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代位继承和特殊照顾也适用。非继承人但依赖被继承人或对其有扶养贡献者也可获分配。遗产分割应预留胎儿份额。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丈夫放弃房屋产权离婚时还有份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丈夫放弃房屋产权离婚时还有份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前买房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爸妈过世了我放弃继承,那需要谁继承呢
[律师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条: 根据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丈夫去世公婆也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分配原则:有遗嘱依遗嘱,无遗嘱依法定继承。夫妻共有资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余为遗产。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代位继承和特殊照顾也适用。非继承人但依赖被继承人或对其有扶养贡献者也可获分配。遗产分割应预留胎儿份额。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没有结婚证丈夫有一女儿,丈夫 去世了财产应该谁继承
[律师回复]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女方可以继承男方的遗产。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在一起的,但没有领结婚证,男女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女方不能继承男方的遗产。
2、《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公公去世了丈夫可以单方放弃继承权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