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己婚女人和别人生小孩属于重婚罪吗?
一个已婚的女人生下小孩不一定涉嫌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如果该已婚女和别人公开同居,并生育了小孩,其行为触犯法律,属于重婚罪无疑。如果采取同居的办法生育了小孩,但不是以夫妻关系为前题,是违反婚姻法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很不道德。
二、认定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三、如何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为:客体是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具有重复婚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或者自己有配偶仍然和他人结婚。但如果配偶死亡或者婚姻关系解除,则婚姻关系消失,不算重婚。
重婚罪是指已婚者与他人再度结婚,事实上或者登记上存在双重婚姻关系,或者是未婚者虽然知道他人有配偶,仍然与其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生活。已婚者的重婚罪具体主要分为事实重婚和登记重婚两种情形。登记结婚的情形是指即已婚者通过勾结工作人员、制造虚假的身份证明等非法手段,在已经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的情况下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事实重婚的情形是指已婚者和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的。而未婚者如果明知道他人有配偶,仍然坚持与其以夫妻的名义进行同居生活的,要被判处重婚罪。
上文提到的情况不一定构成重婚罪,认定重婚罪的时候,需要看是否满足重婚的两种条件,如果是已经领取结婚证之后认定的重婚罪,去婚姻登记机构查询登记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是同居之后认定的重婚罪,可以取相关人的证言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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