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隐匿电报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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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嫌疑人存在拆卸、丢弃电报的行为,是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可以构成隐匿电报罪,犯此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按照盗窃罪来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隐匿电报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隐匿电报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行为人有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是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成本罪的行为。

二是行为者实施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是违法的。

三是行为者主观上有故意的心情。如果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由于疏忽大意错误拆除,邮袋、信件、包裹、电报的丢失,不构成本罪。

四是构成成本罪也必须情节严重。例如,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丢失邮件、电报、延迟交货等。符合上述标准的擅自拆卸、隐瞒或废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必须立案起诉。

二、隐匿电报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为窃取财物的而隐匿电报的,定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该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构成隐匿电报罪既遂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电报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这里的邮政工作人员是指国家邮政事业管理部门的营业员、发行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以及受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员、分邮员。

隐匿电报罪的立案规定是邮政工作人员隐匿电报的行为就应当立案,隐匿电报罪属于行为犯,没有结果和情节的要求,只要行为人隐匿电报,就应当进行立案追诉,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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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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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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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第
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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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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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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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鼓起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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