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需要主观故意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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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认定著作权侵权,并不需要存在主管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也可以构成侵权,有违法的侵权行为存在,有损害的事实产生,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就构成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需要主观故意吗?

一、著作权侵权需要主观故意吗?

并不是必须要有主观故意,过失也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的,例如对著作权审查不严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不是必须要有主观故意的。根据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条件为行为人具有违法的行为、著作权人具有实际的损失、损失与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等。

二、著作权侵权是怎么举证的?

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一般情况下,原告很难获得被告软件的源程序,即使原告申请了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被告也会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此时如果原告能证明双方软件的目标程序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或者虽不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但是被告软件的目标程序中存在原告软件中的特有内容;或者双方软件的运行界面相同的,可以认定原告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侵权行为的证据:这是最主要的,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即要有证据能证明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是相同的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并且被告接触了或有可能接触了原告的软件,就可以初步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

著作权侵权不需要主观故意,著作权侵权可以由原告举证,也可以由被告举证,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原告向法院举证,需要提供自己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对方侵权的证据;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只需要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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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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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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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力度:
外观专利权保护时限是10年,版权保护的时限是50年,从维权方面来说,外观专利较强。
维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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