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证明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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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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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居住证明的内容包括标题、正文和结尾三部分,在正文当中要写清楚当事人现在居住的具体地址,结尾的部分应该有社区街道办的公章以及开证明的日期,不过,在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也不一定非得提供居住证明,也可以提供类似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是房产证等材料。
异地居住证明内容有哪些

一、异地居住证明内容有哪些?

居住证明

兹证明本辖区居民________,现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号_____栋____单元____室。

特此证明!

XXXX社区居委会

年 月 日

二、居住证的作用是什么?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三、持有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因为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要求不同,所以准备的证明材料也不一样,但一般情况下在当地有稳定住所的才能办理居住证,有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最常见的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如果需要开居住证明,可以到指定的地点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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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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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入、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那么,什么是固定住所?什么又是指定居所呢?公安部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规定:“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犯罪嫌疑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由此可见,“现在公安要求当事人过到异地公安报到”无疑是合法的。谈到如何应对的问题,倒没有好的办法。如果什么都可以应对,那么这个规定就不严密的。不过,你可以到云南公安机关所在的那个区或者县内一你的名义提前购买(或租赁?)一个住所,然后让他们对你监视居住,省得他们把你变相地羁押在宾馆的某个房间里。另外,以下规定提请你关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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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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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分居可以表现为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分房居住;也可以表现为,双方完全在不同的两个地点居住。对于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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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居住证明怎么写?具体内容如下;
[律师回复]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等。交通事故赔偿居住证明应该有居委会开的居住证明,派出所会盖章的。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需要说明的是,在城市经商、居住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证据,否则仅仅举证证明其中一项内容,仍不能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二者不能或缺。首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一证据的证明力要远远大于后者,采纳的可能性也高。其次,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这一证据可在居住当地开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上该证据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印证。最后,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这一证据证也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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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
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
1、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2、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3、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4、军事用房;
5、其他用房。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
(3)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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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1、农村户口
(1)到村委会找村支书
(2)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包括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
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2、城市户口
(1)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
(2)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3)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包括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
(二)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3、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4、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5、准备两张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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