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于____年___月___日向院起诉立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其他原因),为此,申请给予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诉讼目的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个问题要分类回答。
1、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是分不到一分钱的。
2、如果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那么就要另当别论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在当地的社会关于离婚方面发生一些纠纷,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的话,就只能够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且在提出诉讼之前,防止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相关的情况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之前的财产保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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