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城办理居住证明流程是什么?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对首次办证的公民免收取证件工本费,对公民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三、居住证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对于居住证明的办理,是需要基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的,在个人办理有关民事事项时,是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有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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