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工作加班工资需要发放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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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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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也是需要发放的。不管员工是正式在职的员工,还是退休之后再工作的员工。都是属于受到法律保护之内的,那么一旦有加班行为的就需要单位按照一定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的,这是员工拥有的合法的权利。
退休再工作加班工资需要发放吗?

一、退休再工作加班工资需要发放吗?

也是需要发放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班费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如果是已经退休之后的员工又进行了反聘或者是再就业的,那么在再就业的工作期间之外有加班行为的,也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获得一笔相应金额的加班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或者足额的支付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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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再工作加班工资需要发放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退休再工作加班工资需要发放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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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给补休还是加班工资
加班给补休还是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可以在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两者之间进行选择。而对属于“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两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必须按上述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而不能以安排补休的形式来补偿员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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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刚出来工作,公司比较忙,但时不时还有轮休,问一下轮休能否主张加班工资?要怎么发放呢?
[律师回复] 首先,要看该公司是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如果实行这两种特殊工时制度的,加班时间和标准工时制是不一样的。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日正好是公休假日的(如周六、周日),属于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加班费;工作日是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假期、“十一”假期等)的,要依照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且,职工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均按照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平均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加点工资的规定,但如果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的,也是有加班费的。除此之外,其他时间加班没有加班费。
如果单位没有申请这两种特殊工时制度,那就应当按照标准工时制度来计算。这样的话,上两天休息一天就存在加班的情况,因为每天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8小时之外的就属于加班。虽然单位安排上两天就休息一天,但法律规定,周六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但平时8小时之外的加班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是不能补休的,也就是说,单位即使安排补休,也一样要发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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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加班补休的工资怎么发放呢?你们手头上有没有资源啊?分享一下你们得到的资源呗~谢谢你们
[律师回复]
1、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由于你没有讲清楚,因此只得将所有的情况一并告知,以利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单位交涉。
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职工在双休日加班后,用人单位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的该项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因此你在出差期间,如果双休日正常工作,单位在不给你补休的情况下拒绝给你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的,其行为实质是克扣工资。
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你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同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工厂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安排工人在周日加班并在以后安排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补休的时间,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而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据了解,有不少单位发给休息日加班职工调休单作凭证,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超过一年)安排补休。这样做既满足了企业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需要,同时发给调休单,让职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安排调休,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和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3、如果公司既不同意补休,也不按照劳动法200%的比例支付加班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请求维护你的权益处理不理想再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劳动仲裁,主要提供出差时间证明,以及在出差时进行工作的证明,是否给予你加班工资或者补休由单位举证。你可以争取到的权益和赔偿只有加班工资或者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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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拿了三倍工资还能再补休吗
国庆加班拿了三倍工资的话是不能再补休的,除非是没有拿三倍工资,那么企业就相当于违反了相关劳动法的规定,那么就应当补休,但是如果公司按相关的法律给付了加班费,那么就没有义务再为其补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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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拿了三倍工资还能再补休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国庆加班拿了三倍工资还能再补休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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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调休加班费,调休是否能代替加班工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加班有三种情形, 第一是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 第二种是休息日加班, 第三种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对于周末加班,公司优先安排调休是合情合法的,但对于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代替。 以标准工时制为例,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公司可安排员工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最多延长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以调休代替,是否安排调休,用人单位有决定权。无法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该时段的加班即使后期安排员工调休,也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从上可知,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 以上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是针对通常情况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也就是说,对于一些工作时间比较特殊的工作,有着另外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什么类型的工作是例外的呢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制定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审批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加班补休还需要付加班费吗,加班费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补休还要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法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二、如何计算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
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加班补休还需要付加班费吗,加班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加班补休还需要付加班费吗,加班费怎么算问题解答如下,
一、补休还要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法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二、如何计算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
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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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给补休不给加班工资合法吗?
加班给补休不给加班工资显然是合法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存在加班的,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调休处理的,但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调休的,那么就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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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给串休合理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加班不给加班费,给串休合理么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
年终奖和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支付倍数,用人单位发放的年终奖不能用于抵充加班工资,领得“红包”的劳动者也无须在节日期间提供额外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假日期间,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应事先征得工会和员工的同意,不能强行命令员工加班,除抢修、救险、救灾等法定情形外,劳动者对于单位安排的强制性加班有权予以拒绝,以维护自己法定的休息权。个别企业以劳动者不同意节日加班安排为理由,扣减工资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安排员工加班,必须发放加班工资。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为法定休假日,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初四至初七的休息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二倍支付加班工资。单位发放的年终“红包”,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并不能代替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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