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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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实际上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的话是没有区别的。但是我们国家法院当中对于组织秩序罪和逃脱罪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也就是行为的方式和行为人的数量方面都是不一样的组织,越狱罪主要指的就是多数在押犯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之下,有组织的逃跑。
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实际上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的话是没有区别的。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虽然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但仍存在如下区别:

(一)行为方式不同

组织越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二)行为人数量不同

组织越狱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

区分脱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

二、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4、犯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逃避羁押与刑罚处罚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脱逃罪是有非常明确的犯罪行为,这个规定的脱逃行为在日常生活当中主要就是表现为越狱这样的一种,但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并不存在着越狱罪,而是存在着脱逃罪。所以在进行确定的时候,是需要按照脱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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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和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行为方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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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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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和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脱逃罪和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与脱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
(一)行为方式不同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二)行为人数量不同
本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
如何认定组织越狱罪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劳改队、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等)作了严格的规定。组织越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企图有计划、有组织地逃往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本罪的行为表现
本罪的行为表现是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狱”,是指包括、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重处罚的情况。但对于越狱后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仍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只能由在、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而按组织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四)行为人的主观因素
行为人犯本罪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通过组织越狱的行为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已在与他人一起共同实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逃跑越狱行为而仍决意实施的,即可构成本罪。
如何理解暴动越狱罪,越狱罪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越狱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越狱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的和其他参加的,都要立案,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越狱的行为就应该立案。 越狱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劳改队、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等)作了严格的规定。越狱即违反监管规定,采用暴力手段从逃跑,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而共同越狱的行为。所谓越狱,是指逃离、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改造队、拘役所、等羁押场所。在押解中、执行死刑的刑场以及参观、学习、劳动等地方进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采用暴力的方法共同逃跑,也应视为本罪的越狱。所谓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共同越狱,是指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进行密谋策划,相互勾结、串通,认真准备、分工而决意采用暴力进行集体越狱。至于暴力,则通常表现为杀伤、杀害监管人员,抢夺枪支、弹药、交通工具,砸毁监舍门窗等方式。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在、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应按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基于故意,并且具有通过越狱的行为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在与他人一起共同实行有组织、有预谋、有汁划的越狱行为而仍决意实施的,即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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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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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么区别逃匿与逃逸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区别逃匿与逃逸问题解答如下, 逃匿与逃逸的区别
逃逸是正在逃跑。
逃匿是逃跑了很长时间,还没有找到。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肇事逃逸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偷越边境罪与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是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过程中使用了不具备必要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并具有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状态发生。这里“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使用简陋、破旧、报废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有可能在运行中发生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或者通风状况很差、生活条件恶劣而导致疾病流行,致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发生。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是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过失地引起了被运送者重伤、死亡的结果的发生。如果运送者对所造成的被运送者重伤、死亡的结果持故意心理时,则应另定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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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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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组织越狱罪的立案标准,组织越狱罪怎么量刑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罪犯实施了越狱行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组织越狱罪。 一、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劳改队、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等)作了严格的规定。组织越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企图有计划、有组织地逃往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本罪的行为表现 本罪的行为表现是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狱”,是指包括、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重处罚的情况。但对于越狱后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仍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只能由在、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而按组织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四)行为人的主观因素 行为人犯本罪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通过组织越狱的行为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已在与他人一起共同实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逃跑越狱行为而仍决意实施的,即可构成本罪。 二、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如何区别 本罪与脱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 (一)行为方式不同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二)行为人数量不同 本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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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境罪与走私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与罪的界限这两罪有着本罪的区别,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其的对象是指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任何物品,二是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后者则是非法携带、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进出国(边)境。二者相同点是都是非法进出国(边)境,两罪从构成特征上看不难区分,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为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对此如何处理,我们认为,是目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是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行为,根据本法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以其所犯罪行中的重罪论处。
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所谓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是指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的本身过失而引起了被组织者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组织者对所造成的被组织者重伤、死亡结果持故意心理时,则应另定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实行并罚。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所谓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是指采用身体强制或打击,造成一般的伤害或轻伤害的行为或采用威胁方法抗拒检查。如果行为人故意采用杀、伤方法抗拒检查,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对杀、伤检查人员的、应依法定罪判刑,然后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实行并罚。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违法所得和供犯罪使用的犯罪分子所有的或者明知他人为犯罪使用而提供其本人所有的运输、通讯工具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肇事逃逸与脱离现场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规则
在监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但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交通事故责任仍然能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规定认定的,应当根据有关证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不适用责任推定的原则。应根据当事人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依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处罚。具体分为: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而对犯有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第4款规定,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什么是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适用本罪时应区分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的界限。本罪与脱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两者的区别是: 1、行为方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2、本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劳改队、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等)作了严格的规定。组织越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企图有计划、有组织地逃往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 狱,是指包括、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重处罚的情况。但对于越狱后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仍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在、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而按组织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通过组织越狱的行为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已在与他人一起共同实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逃跑越狱行为而仍决意实施的,即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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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区别有哪些
越狱罪与脱逃罪区别主要就在于两个方面,包括行为方式和行为人数量。其中组织越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组织越狱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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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越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组织越狱罪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罪犯实施了越狱行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组织越狱罪。 一、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劳改队、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等)作了严格的规定。组织越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企图有计划、有组织地逃往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本罪的行为表现 本罪的行为表现是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狱”,是指包括、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重处罚的情况。但对于越狱后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仍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只能由在、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而按组织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四)行为人的主观因素 行为人犯本罪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通过组织越狱的行为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已在与他人一起共同实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逃跑越狱行为而仍决意实施的,即可构成本罪。 二、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如何区别 本罪与脱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 (一)行为方式不同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二)行为人数量不同 本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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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现场和脱离现场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逃离现场和脱离现场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逃离现场并非是法律术语,简单来说肇事者逃离现场是指在事故现场因害怕遭到被害人家属的殴打而逃离现场,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事后主动归案,这样的行为不能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论处。
三、以下这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罪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扩展资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2、天津市交管局出台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①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②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③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④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⑤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⑥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⑦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⑧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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