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长期居住证明委托书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委托他人办理长期居住证明的委托书,要有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的事项,委托的期限,委托的范围,在结尾要有受托人的签字,委托人的签字,委托书的书写时间。
办理长期居住证明委托书怎么写?

一、办理长期居住证明委托书怎么写?

居住证的委托书篇

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就海南乐活堂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交并接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代理本公司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其他事宜。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此授权

二、办居住证明需要什么?

关于办理居住证明所需的材料因各地的规定不同,可能会有区别。一般来说,办理居住证明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居住地址证明(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明,其中,房屋产权证明可以是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又可以是用人单位提供的住宿证明等)。携带以上资料到当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机构进行办理。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的事项,要写在长期居住证明委托书中。不同的地方,办理居住证明时,所需要的材料不同,但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近期的免冠照片,居住地址的证明材料。居住地证明材料可以是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办理长期居住证明委托书怎么写?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4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2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84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北京居住证明代办的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在北京委托他人代办居住证的委托书需要居中写标题,开头是对公安机关的尊称,正文中写清楚委托当事人办理的具体事项,结尾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的签名和日期。委托他人办理北京居住证,需要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比如在北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或者合法稳定的就业。
10w+浏览
我想在武汉办理居住证明,因为办理居住证时间太长,所以想在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想了解一下需要什么材料,我是在武汉租的房子,湖北省内非武汉户籍
[律师回复] 武汉办理居住证,可以到居委会,或网上办理!手机微信加(武汉公安)公众号,户政服务栏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个人申办武汉居住证流程:
当事人到居住地所属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也可到所管辖公安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和申办《武汉市居住证》(社区流管站名称、地址、电话可上所在所在区政务网查询)。
申办《武汉市居住证》时应当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住址证明等材料,填写《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
1、居住在居民家中应提供户主的户口簿;
2、居住在房屋出租屋的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业主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
3、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
4、与非武汉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
申请人到居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或派出所登记填表;申领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录入基本信息;申领人领取领证回执
用二代证阅读器采集申领人照片,受理办证申请;按预约时间或之后在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办结时限: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居住证一人一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的证件工本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居委会开居住证明范本如何书写?
居委会开居住证明范本的书写是应当包括:被证明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在本居委会的住址等自然状况等。有的时候可能在生活当中,因为某些特定的事项就会需要办理居住证,比如说在外地报考驾驶证等,当地的派出所在办理居住证的时候,肯定都需要当事人出具居住证明。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居委会证明居住证明怎么写
居委会证明居住证明的内容包括证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等信息,在证明的落款要居委会盖章并写明日期。本地户口都是到居委会办理,农村户口的就需要到村委会办理,外地户口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居委会居住证明怎么开?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1、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2、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10w+浏览
长期居住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案底,同样可以到居住附近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有案底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扩展资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长期居住证明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案底,同样可以到居住附近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有案底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扩展资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派出所长期居住证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案底,同样可以到居住附近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有案底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扩展资料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让居委会居住证明?
去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房东相关的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办理的,当场可以办理完成。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10w+浏览
起诉离婚需要去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
一,离婚不需要居住证明,
二,离婚的流程与步骤为: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接到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起诉离婚需要去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吗?
[律师回复] 对于起诉离婚需要去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便可离婚。如果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三年,是可以去离婚的。
离婚,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和被告已经分居满两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与离婚相关的法条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范文协议 > 委托书 > 办理长期居住证明委托书怎么写?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