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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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情节不严重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结合案件的实际程度以及造成后果的恶劣后果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决定。
最新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二、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认定内容是什么?

(一)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二者的犯罪的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是一致的,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差别,后罪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盗窃、抢夺真实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后加以变造、买卖的,或毁灭买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如何定罪由于行为人先后触犯两种犯罪,而两者犯罪又具有牵连关系,因此应按牵连犯的原则论处。但二罪的法定刑的是一致的。

(二)本罪与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对象是一定的公私财物;

(3)犯罪目的不同,后三罪的犯罪目的意在非法占有或毁坏公私财物。如果行为人意欲盗窃、抢夺公私财物,但窃取、夺取的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同时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而后予以毁灭、买卖或加以变造的,应当以盗窃罪、抢夺罪与本罪或与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进行并罚。

(三)本罪与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是国家武装部队的信誉和正常管理活动。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毁灭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不构成该罪。如果毁灭军事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可考虑以本罪论处。

最新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刑标准是将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后果的恶劣影响来回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同程度的处罚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于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不予执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会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这也是合理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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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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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刑标准是如何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最新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刑标准是如何样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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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相同点
[律师回复]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相同点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相同点
[律师回复]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相同点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抢夺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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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判多久?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判多久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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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抢夺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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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有哪些惩罚?
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有哪些处罚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只要构成此罪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承担相应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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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么区别抢劫罪和抢夺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区别抢劫罪和抢夺罪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而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都属于抢,区别在于一个在与劫,一个在于夺:

一,社会危害性不同。
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它既侵害了人身权利,又侵害了财产权利,因此抢劫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抢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侵害财产权利上,对人身权利的侵害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比抢劫小,但也受到国家的严厉打击。

二,暴力的作用对象不同。
抢就意味着使用暴力。其中抢劫的暴力行为作用的对象主要在于被害人身上,抢劫者通过暴力打击、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作用于被害人身上(包括心理),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对财产的非法占有。而抢夺的暴力行为作用的对象主要在于财物上,抢夺者往往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暴力,在他人来不及抗拒的情况下非法占有财物。

三,犯罪标准不同。
抢劫社会危害性大,只要属于抢劫就算犯罪,而抢夺危害性较小,一般要求数额较大才入刑,按最新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算数额较大。
因此,抢劫罪和抢夺罪还是比较容易区分的。只是针对于朋友这个案子,可能属车抢夺的情况,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还需要着重注意以下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25号】
第六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
(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
(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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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要如何变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对于抢夺罪要如何变成抢劫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抢夺罪如何变成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在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时,抢夺就转化为抢劫。
相关知识: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①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②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③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
抢劫与抢夺的区别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是使用暴力,或者是使用了胁迫的方式,比如说用语言威胁,“不交出钱我就伤害你”等,以这种形式来达到当场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抢夺罪是趁人不注意时实施抢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与抢夺的区别:
1、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2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但是,携带凶器抢夺,或者犯抢夺罪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都构成抢劫罪。
抢劫是使用暴力以及足以压制他人使他人不敢反抗的方式强取财物,而抢夺虽然也有一个抢字,但它不依靠暴力的强制,而是乘人不备夺取,依靠的是突然性,快速与敏捷,基本属于巧取的犯罪,而不像抢窃是豪夺的方式。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论,这个凶器一般指管制刀具,也包括其他足以致人重伤死亡的器具。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在犯罪中使用,客观上该凶器处在随时可用的状态,就足以转化为抢劫罪。至于是否向被害人显示,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抢夺罪如何转化为抢劫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夺罪相对抢劫罪而言,对社会危害程度要小一些,也就意味着犯罪后受到的刑事处罚比抢劫罪要轻些,不过在一些条件下抢夺罪是可以转化为抢劫罪的。转化的法定条件有:
1、犯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定罪处罚。
2、抢夺罪中“携带凶器“抢夺。在实施抢夺行为时,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凶器,并显露在外的行为。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携带凶器同时显露在外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受到强制,从而不敢进行反抗,这符合抢劫罪中的“胁迫”,对被害人的人身有一定的威胁,不仅在精神上起到了胁迫被害人的作用,同时因随身携带凶器本身有可能会对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所以具有明显的的抢劫罪特征。《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携带凶器实施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根据最高人民发布的《双抢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相关知识:怎么区分抢夺罪和抢劫罪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3、抢夺罪同抢劫罪,都是公然夺取财物,但它们之间有着原则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实施犯罪过程中,抢劫罪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抢劫财物同时危害人身安全,而抢夺罪却始终不使用这些方法,不危害人身安全。
4、预谋犯罪时,作了抢夺与抢劫两手准备,而临场只实施了抢夺行为,或者作案时临时改变了行为方法的,以实际实施的方法属于何种方法而确定罪名。另外,当众抢夺巨款的,仍属抢夺罪,不能因抢夺财物数额巨大就改定抢劫罪。
5、抢夺财物时,用力过猛,无意中造成被害人受伤害的,不属于故意使用暴力,仍应定为抢夺罪。如只造成轻伤,可以作为抢夺罪的情节,从重处罚。
6、携带凶器抢夺的,新《刑法》规定以抢劫论处,而不管其是否已实际使用或显示。但在量刑时应作为情节考虑。为窝赃、拒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也以抢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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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最新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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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夺他人东西国家法律规定是怎么处法的呢??
[律师回复] 抢夺公私财物。
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18号
第一条
(四)其他情节轻微。{择一重处原则}:
(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第
(三)项规定的“数额巨大”;、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为“数额较大”,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老年人、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三)被胁迫参加抢夺、移民、死亡等后果、拘役或者管制;;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抢夺公私财物,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较大的
(二)主动投案。。
第二条;,构成抢夺罪,数额接近本解释
第一条第
(二)项,并处罚金: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
第五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为“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抢夺残疾人、“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抢险,为“数额巨大”。
第四条,危害不大的、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抢夺罪}携带凶器抢夺的、救济等款物的: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属于初犯或者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以视为刑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抚,未经行政处罚处理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数额巨大”(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抢夺公私财物、防汛;(二)抢夺救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扶贫;(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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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他人东西国家法律规定是怎么处法的呢??
[律师回复] 抢夺公私财物。
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18号
第一条
(四)其他情节轻微。{择一重处原则}:
(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第
(三)项规定的“数额巨大”;、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为“数额较大”,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老年人、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三)被胁迫参加抢夺、移民、死亡等后果、拘役或者管制;;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抢夺公私财物,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较大的
(二)主动投案。。
第二条;,构成抢夺罪,数额接近本解释
第一条第
(二)项,并处罚金: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
第五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为“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抢夺残疾人、“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抢险,为“数额巨大”。
第四条,危害不大的、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抢夺罪}携带凶器抢夺的、救济等款物的: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属于初犯或者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以视为刑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抚,未经行政处罚处理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数额巨大”(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抢夺公私财物、防汛;(二)抢夺救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扶贫;(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抢夺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犯抢夺罪会被判刑多久
[律师回复] 12月18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黄某、熊某约定“京东商城”黄陂站快递员许某送三部手机至本区前川街“冰晶江城”小区附近,货到付款。被告人黄某驾车载熊某来到约定地点,被告人熊某下车后,被告人黄某递给被告人熊某一张银行卡,被告人熊某将卡交给快递员,将三部手机递给坐在驾驶室的被告人黄某“验货”并上车,二被告人趁许某使用POS机刷卡不备时驾车逃离,将价值人民币
12,680元“苹果6”手机二部及价值人民币
5,399元“NOTE4”手机抢走。1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黄某约定“苏宁电器”快递员陈某送一部手机至本区前川街东风煤气站附近,采取上述手段,抢夺得价值人民币
5,900元“苹果6”手机一部。判决:被告人共同犯罪行为构成抢夺罪被告人黄某、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律师说法:犯抢夺罪会被判几年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根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的;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区分定抢劫罪与抢夺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区分定抢劫罪与抢夺罪问题解答如下,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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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处罚
对于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量刑标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较轻的量刑标准是拘役、管制并处罚金,较重的量刑标准是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能准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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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夺罪应该怎么变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抢夺罪如何变成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在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时,抢夺就转化为抢劫。
相关知识: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①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②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③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
趁其不备抢夺构成抢劫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趁其不备抢夺构成抢劫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趁其不备抢夺是否构成抢窃罪
趁其不备抢夺构成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1、抢夺罪的客体
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害人合法所有或者持有,在所不问。其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财物必须具有能被抢走、能被移动的特点,故仅限于动产。
2、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点是:
(1).必须是公然夺取。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公私财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抢夺罪区别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公然,主要是针对财物持有人而言。抢夺以当着持有人的面进行为必要。如果乘持有人不在的时候,既使是不避他人,不怕被别人发现的情况下,取走其财物,仍属秘密窃取性质。
(2).抢夺是一种强力行为,因为不实施强力夺取,就不能实现财物的非法转移。但必须以不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手段为前提。这是抢夺罪区别于抢劫罪的显著标志。
3、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诸如:为临时急用而抢夺他人财物,用后归还的;误认他人之物为己物,或者有权取得之物,为排除已被他人占有的障碍而公然索取的;债权人声称为抵债、扣押而公然夺取债务人财物的,等等,因都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以抢夺罪定罪,只能作民事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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