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反诉开庭时间会改期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7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92人
专家导读 提起反诉之后,开庭的时间是可以更改的,要提出明确的理由,说明自己无法按时参加庭审的原因,开庭的时间是由人民法院确定的,在开庭前三天,需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提起反诉开庭时间会改期吗?

一、提起反诉开庭时间会改期吗?

会。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开庭时间的怎么规定的?

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可以审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其次,法院立案后,会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起诉时,所留被告地址不够详细,或找不到被告,该案将会被中止。最后,亲自到法院问询案件办理情况。

三、延期开庭的情形有什么?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4、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同时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5、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然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

提起反诉开庭时间会改期的,法院审理案件时,对开庭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是根据案件的复杂情况来决定的,只是普通的案件,证据充分,案情清晰的,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若案件的当事人众多,证据复杂的,可能需要一天的时间。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提起反诉开庭时间会改期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2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提起反诉会延期开庭吗
会。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开庭当天可否提出反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告收到原告的状后,经仔细研读,觉得原告不仅没有道理,而且还应向自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此时被告可以提起反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者并吞本诉的目的。反诉制度存在的基础是原被告间彼此联系的非单一性以及权利的交叉和重叠。法律规定反诉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原被告各自的利益,并使两诉合并审理,达到节省人、财、物,提高诉讼效益的目的。 反诉是特定形式下的一种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征: 1.反诉对象的特定性。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提起,即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增加、不减少,当事人的人数完全相同,只是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进行了调换。 2.反诉请求的性。反诉虽然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本诉也就不存在反诉,但是,反诉请求也具有性,这种性体现在:反诉具有之诉的要素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应按的程序和方式向提出反诉一经成立,不因本诉的撤回而终结,也不因原告放弃诉讼请求而失效。 3.反诉目的的对抗性。被告之所以提出反诉,其目的就是为了对抗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这种对抗包括动摇、抵销或并吞原 告的诉讼请求,使原告的请求全部失去作用,甚至迫使本诉的原告对自己履行一定的义务。 4.反诉请求理由的牵连性。这种牵连性包括客观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的联系,也包括主观权益上的联系。如果两诉之间毫无联系,则反诉不能成立。 反诉的提起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提起。只有向同提起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本诉和反诉也才能合并审理。 2.反讼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系列和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反讼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系列,并适用民事诉讼的同一诉讼程序。如果反诉不属于民事诉讼系列,则反诉不能成立同时,如果反诉适用特别程序,而本诉适用普通程序,则反诉也不能成立。 3.反诉只能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二审中不能提起反诉。 4.对反诉能否提起再反诉,也就是说,在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后,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被告人可否被允许对此再提出反诉的问题。我们认为,原告向人民提讼,受理后,诉讼程序即行开始。在诉讼中,本诉的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本诉的原告也可以再对被告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如此循环往复,只要符合诉讼的条件,符合两便原则,都是可以的,但是不必称为再反诉,它只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几个诉讼请求而已。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更改开庭时间?
被告可以提出因为患病不能及时出庭或者提出回避申请的,可以要求更改开庭时间,具体是否批准要看法院的决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后,如果当事人暂时不能出庭,应当提前告知法院,请求延期开庭。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法院开庭时能提出反诉吗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如下: (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及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二)法庭调查 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 第一小点,公诉人宣读书。 2.被告人、被害人就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 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 4.出示、核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经过当庭查证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5.调取新证据。 6.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 (三)法庭辩论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六)宣判。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法庭审理时间通常按照法院根据案情复杂性和法律程序的规定来设定,原则上是不允许随意调整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被告或诉讼参与人因突发状况无法按时出庭,或者法院需要处理紧急事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灵活调整审理时间以满足实际需求。 因此,虽然法庭审理时间通常较为固定,但并非绝对不可调整。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可以在开庭时提出反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可以在开庭时提出反诉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告收到原告的状后,经仔细研读,觉得原告不仅没有道理,而且还应向自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此时被告可以提起反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者并吞本诉的目的。反诉制度存在的基础是原被告间彼此联系的非单一性以及权利的交叉和重叠。法律规定反诉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原被告各自的利益,并使两诉合并审理,达到节省人、财、物,提高诉讼效益的目的。
反诉是特定形式下的一种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征:
1.反诉对象的特定性。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提起,即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增加、不减少,当事人的人数完全相同,只是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进行了调换。
2.反诉请求的性。反诉虽然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本诉也就不存在反诉,但是,反诉请求也具有性,这种性体现在:反诉具有之诉的要素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应按的程序和方式向提出反诉一经成立,不因本诉的撤回而终结,也不因原告放弃诉讼请求而失效。
3.反诉目的的对抗性。被告之所以提出反诉,其目的就是为了对抗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这种对抗包括动摇、抵销或并吞原
告的诉讼请求,使原告的请求全部失去作用,甚至迫使本诉的原告对自己履行一定的义务。
4.反诉请求理由的牵连性。这种牵连性包括客观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的联系,也包括主观权益上的联系。如果两诉之间毫无联系,则反诉不能成立。
反诉的提起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提起。只有向同提起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本诉和反诉也才能合并审理。
2.反讼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系列和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反讼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系列,并适用民事诉讼的同一诉讼程序。如果反诉不属于民事诉讼系列,则反诉不能成立同时,如果反诉适用特别程序,而本诉适用普通程序,则反诉也不能成立。
3.反诉只能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二审中不能提起反诉。
4.对反诉能否提起再反诉,也就是说,在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后,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被告人可否被允许对此再提出反诉的问题。我们认为,原告向人民提讼,受理后,诉讼程序即行开始。在诉讼中,本诉的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本诉的原告也可以再对被告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如此循环往复,只要符合诉讼的条件,符合两便原则,都是可以的,但是不必称为再反诉,它只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几个诉讼请求而已。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法庭审理时间通常按照法院根据案情复杂性和法律程序的规定来设定,原则上是不允许随意调整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被告或诉讼参与人因突发状况无法按时出庭,或者法院需要处理紧急事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灵活调整审理时间以满足实际需求。因此,虽然法庭审理时间通常较为固定,但并非绝对不可调整。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提出反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提出反诉。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但是在实践中,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而如果一旦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一般原告第一次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1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提出反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提出反诉。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但是在实践中,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而如果一旦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一般原告第一次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院开庭后可以提出反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告收到原告的状后,经仔细研读,觉得原告不仅没有道理,而且还应向自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此时被告可以提起反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者并吞本诉的目的。反诉制度存在的基础是原被告间彼此联系的非单一性以及权利的交叉和重叠。法律规定反诉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原被告各自的利益,并使两诉合并审理,达到节省人、财、物,提高诉讼效益的目的。 反诉是特定形式下的一种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征: 1.反诉对象的特定性。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提起,即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增加、不减少,当事人的人数完全相同,只是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进行了调换。 2.反诉请求的性。反诉虽然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本诉也就不存在反诉,但是,反诉请求也具有性,这种性体现在:反诉具有之诉的要素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应按的程序和方式向提出反诉一经成立,不因本诉的撤回而终结,也不因原告放弃诉讼请求而失效。 3.反诉目的的对抗性。被告之所以提出反诉,其目的就是为了对抗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这种对抗包括动摇、抵销或并吞原 告的诉讼请求,使原告的请求全部失去作用,甚至迫使本诉的原告对自己履行一定的义务。 4.反诉请求理由的牵连性。这种牵连性包括客观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的联系,也包括主观权益上的联系。如果两诉之间毫无联系,则反诉不能成立。 反诉的提起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提起。只有向同提起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本诉和反诉也才能合并审理。 2.反讼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系列和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反讼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系列,并适用民事诉讼的同一诉讼程序。如果反诉不属于民事诉讼系列,则反诉不能成立同时,如果反诉适用特别程序,而本诉适用普通程序,则反诉也不能成立。 3.反诉只能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二审中不能提起反诉。 4.对反诉能否提起再反诉,也就是说,在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后,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被告人可否被允许对此再提出反诉的问题。我们认为,原告向人民提讼,受理后,诉讼程序即行开始。在诉讼中,本诉的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本诉的原告也可以再对被告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如此循环往复,只要符合诉讼的条件,符合两便原则,都是可以的,但是不必称为再反诉,它只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几个诉讼请求而已。
法院在开庭时能提出反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告收到原告的状后,经仔细研读,觉得原告不仅没有道理,而且还应向自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此时被告可以提起反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者并吞本诉的目的。反诉制度存在的基础是原被告间彼此联系的非单一性以及权利的交叉和重叠。法律规定反诉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原被告各自的利益,并使两诉合并审理,达到节省人、财、物,提高诉讼效益的目的。 反诉是特定形式下的一种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征: 1.反诉对象的特定性。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提起,即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增加、不减少,当事人的人数完全相同,只是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进行了调换。 2.反诉请求的性。反诉虽然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本诉也就不存在反诉,但是,反诉请求也具有性,这种性体现在:反诉具有之诉的要素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应按的程序和方式向提出反诉一经成立,不因本诉的撤回而终结,也不因原告放弃诉讼请求而失效。 3.反诉目的的对抗性。被告之所以提出反诉,其目的就是为了对抗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这种对抗包括动摇、抵销或并吞原 告的诉讼请求,使原告的请求全部失去作用,甚至迫使本诉的原告对自己履行一定的义务。 4.反诉请求理由的牵连性。这种牵连性包括客观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的联系,也包括主观权益上的联系。如果两诉之间毫无联系,则反诉不能成立。 反诉的提起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提起。只有向同提起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本诉和反诉也才能合并审理。 2.反讼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系列和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反讼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系列,并适用民事诉讼的同一诉讼程序。如果反诉不属于民事诉讼系列,则反诉不能成立同时,如果反诉适用特别程序,而本诉适用普通程序,则反诉也不能成立。 3.反诉只能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二审中不能提起反诉。 4.对反诉能否提起再反诉,也就是说,在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后,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被告人可否被允许对此再提出反诉的问题。我们认为,原告向人民提讼,受理后,诉讼程序即行开始。在诉讼中,本诉的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本诉的原告也可以再对被告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如此循环往复,只要符合诉讼的条件,符合两便原则,都是可以的,但是不必称为再反诉,它只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几个诉讼请求而已。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法庭审理时间通常按照法院根据案情复杂性和法律程序的规定来设定,原则上是不允许随意调整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被告或诉讼参与人因突发状况无法按时出庭,或者法院需要处理紧急事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灵活调整审理时间以满足实际需求。因此,虽然法庭审理时间通常较为固定,但并非绝对不可调整。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第二次开庭,是否可以提反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但是在实践中,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而如果一旦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一般原告第一次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1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提出反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告在第一次开庭提出反诉。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但是在实践中,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而如果一旦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一般原告第一次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劳动仲裁在开庭中我可以当庭提起反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仲裁在开庭中我可以当庭提起反诉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严格来说劳动仲裁不存在反诉的概念。对于同一劳动纠纷或者争议,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可以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也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提出自己的观
点和反驳意见。被申请人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撤销该裁决。对于不同劳动纠纷或者争议,原先的被申请人可以另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提起反诉开庭时间会改期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