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是否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就一定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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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欠款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也不一定有效,只要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内容中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公司欠款是否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就一定有效吗

一、公司欠款是否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就一定有效吗

不一定,对于公司债务法人借条上签字并不代表借条一定是有效的,合法有效的借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债务债权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借条中借钱的原因,利息等相关约定都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出借人也履行了出借义务。

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

二、民间借贷关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三、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名;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在公司对外的活动中,一般都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实施的,法定代表人基于公司的授权可以实施一系列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民事合同,或者是与他人建立民事关系的,此时该合同的相对人如果是善意的,该合同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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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合同是否有效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无必然联系,只要满足合同生效的相关条件,且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时有公司的正式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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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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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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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和签字盖章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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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此李某不属于该公司的内部职工,合同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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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如果只盖了法定代表人的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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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定代表人在民事合同上签字与盖单位公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责任应由法人承担。但是,并不是只要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都具有代表单位的效力。我国《合同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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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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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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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和签字盖章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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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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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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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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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没有盖公章并没有法人签字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上没有盖公章并没有法人签字有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协议有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还不能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就已经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产生拘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失去了订约目的。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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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名、盖章、盖字哪个更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书面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或盖章、捺手印,意义在于明确身份并表明确认协议内容,自愿受其法律约束。下面就给大家分别介绍一下这三种确认方式。
一、签名
1、有人除了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外,可能还有多个供他人称呼的名字,比如小名、乳名、别名、曾用名等。从法律角度考虑,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发争议的可能,需进一步证明名字与行为人等同;
2、现在社会流行艺术签名,不龙飞凤舞、个性飞扬就体现不出自身魅力,但是一个识别不出字眼的签名在法律上又如何明确行为人身份因此清晰可识别的签名是法律的必备要素。
二、盖章在民事活动中,盖私章的也不计其数,与签名相比,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是很大的。
1、如果私章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2、私章是与人分离的,不像签名因个人笔迹有别而“字如其人”,故盖下的私章是否代表本人的意思难以确定;
3、私章容易伪造,当事人可能因此主张对方所述完全与己无关。
三、捺手印关于捺印,现代社会一般不会单独使用,除非当事人不会写字,捺印的好处在明确身份这一点可做到“毋庸置疑”,因为每个人的指纹具有绝对唯一性,但需要借助高科技才能识别,故其缺陷也不容忽视,且捺印不易体现个人的自由意志,像旧社会的中,的最后一步就是人的手印“被”按在罪状上。在司法实践中,最为慎重的选择就是签名与捺印的结合,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而捺印虽不易识别,但其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一举定纷争,因此,签名与捺印相结合能互取其长,互补其短,是规避风险的实用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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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并盖章的合同生效条件吗?
合同签字并且盖章,就依法生效了,如果合同只签字,但是没有盖章,如果合同双方已经依法履行了一部分,或者主要的部分,那么合同也算是生效的,所以盖章或者签字其一发生就可以导致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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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有公章,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该合同有效。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做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盖上公章并非合同成立、有效的必备条件。《》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生效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该邀约、承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的代表,当然有权在合同上签字以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在这里,强调的是双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盖章。对于合同生效所要满足的要件,依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包括“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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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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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公司与其他主体签订合同的权利,但是并不是所有合同都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才生效,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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