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转移毒品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对转移毒赃罪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跟毒品有关的犯罪行为在当代的中国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因为不管是转移毒品还是毒品的,都会严重侵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而且毒品对于人体健康将会造成不可逆的危害。所以一旦构成毒品类型犯罪,将会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