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个人简历骗工作是诈骗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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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伪造简历骗工作不是诈骗罪,不符合诈骗罪的认定条件。使用欺骗的手段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构成诈骗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伪造个人简历骗工作是诈骗罪吗

一、伪造个人简历骗工作是诈骗罪

不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违法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适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行为结构是:行为人有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对方遭受财产损失。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诈骗罪的客体是公民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其他非法利益,诈骗人需要在客观上有利用欺诈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只要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就可以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属于行为犯。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二、构成诈骗罪要多久宣判

诈骗罪在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诈骗罪是行为犯,犯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非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伪造个人简历欺骗公司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构成诈骗罪之后会在两个月内宣判,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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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伪造公司印章,诈骗,合同诈骗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伪造公章属于方法行为,如果进行合同诈骗罪的,属于牵连犯,将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 私刻公章后进行合同诈骗怎么定罪量刑 私刻公章属于方法行为,如果进行合同诈骗罪的,属于牵连犯,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诈骗与单位利用合同诈骗。下列几种情形应属于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3、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4、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5、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实施合同诈骗,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实践中,“应当注意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的团体性两点把握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还是单位合同诈骗。而且,这两点之中,利益归属的团体性应当优先考虑”。 (四)、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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