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合同的无效怎样确定
2、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意思表示虚假;
4、当事人在恶意串通情形下,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 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 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 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三、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
(一)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
(二)如果没有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签订的合同没有统一的要求使用哪个版本,但是合同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合同是签订人自愿签订,并不是在胁迫下签订的,签订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就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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