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病假管理规定有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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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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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山东省病假管理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在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之间的病假医疗期的,如果是工作时间在五年以下的话那么享受的病假时间就是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是五年以上的话就是六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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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省病假管理规定有多长时间?

山东省病假的时长一般在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之间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病假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企业病假工资计算如下:职工在医疗期内患病并在六个月内停止工作治疗,连续工作年龄不足十年的,按其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按照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工资。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不满30年的,按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工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山东省的病假时长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划分的,一般说来如果工作时间在二十年以上的话享受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同时在医疗期间工资是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到百分之八十之间发放的,也是和工作的年限有一定的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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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病假条管理细则如何规定病假工资?
山东省病假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在工作期间请病假后会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来计算和发放的,在劳动法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在工作期间劳动者依法享有病假、事假以及婚嫁等各类假期,同时在申请病假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但是病假的工资会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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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体不好,工作可能经常需要请假,我在山东工作,所以想咨询一下山东省病假条管理细则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一)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三、病假工资的保底和封顶标准
关于病假待遇,有两点需要注意,也即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和封顶标准。
(一)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月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在本案中,单位的违法之处在于向小李支付的病假工资低于法定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单位的正确做法是向其支付的工资在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仍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病假工资的封顶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1995]83号)第五条之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因此,打个比方,如果某员工的收入比较高,每月10000元,而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出来的病假工资是6000元/月,高于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则可以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即每月发放3292元,而非6000元。
关于2017最新山东省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相关问题,从上面可以了解到关于病假的类型及相关的工资计算方法,非常符合我们上班族的利益,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不仅保障我们的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也规范了我们的工资制度,有效的避免了工资被剥削的情况,是真正的为民服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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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病假管理办法规定工资是怎样的
病假管理办法规定工资是怎企业在劳动者病假期间要发放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是不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并且企业不可以跟在医疗期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是属于违法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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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山东省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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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病假工资计算是什么?
山东省病假工资计算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通常情况之下,如果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就是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的时间长短来确定,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平时工资的比例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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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山东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75元,二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65元,三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55元,四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4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此外,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相关知识:工伤应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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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东省《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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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山东省聊城栅户区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栅户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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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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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病假工资规定2024是怎样的
病假工资规定要求,虽然病假期间的薪资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其80%。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约定计算;否则,用人单位应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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