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死亡信用卡欠款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本人死亡信用卡欠款需要根据该信用卡持卡人是否存在继承人以及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如果是信用卡持卡人存在继承人并且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此时发卡银行可以向该信用卡持卡人的继承人追讨债务。
本人死亡信用卡欠款怎么办?

一、本人死信用卡欠款怎么办?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如果持卡人有遗产,银行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如果没有遗产,则债务自然消亡,银行无法向其继承人追讨。

1、持卡人有遗产继承的情况:

信用卡卡债也属于个人遗产的一部分,一般是先把债务还清,再就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信用卡的欠款是持卡人的债务,所以先要归还欠款剩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2、持卡人无遗产的情况:

如果持卡人刷卡消费发生在婚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持卡人如无其他个人财产的,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

二、持卡人去世信用卡欠款银行的处理细节是什么?

1、如果持卡人是因为意外事故死亡的,例如车祸,或者医生的医疗事故等。那么可能会获得一笔赔偿款,如果家属配合的的话,银行可能收回欠款,如果不配合的话,银行最多是起诉到法院。如果欠款大于诉讼费的有可能起诉,如果欠款500以内的基本就算坏帐了。

2、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有可能一笔钱放在家里,有可能存在持卡人信用卡发卡银行以外的银行,那么银行都有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催收行怎么去界定他的生前的财产。

3、直系亲属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还款能力,银行就看有没有财产,或者遗产。如果财产,遗产都没有,银行就算坏账。

4、遗产的认定。除了银行存款之外的东西,那就是房子了,首先民房时不能买卖的。那么商品房,如果面积小于65平方米的,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决执行的 。

在信用卡持卡人死亡之后,其债务的偿还要根据是否有继承人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是根本没有继承人的,此时发卡银行就不得追讨债务,如果是信用卡持卡人有继承人的,此时该继承人需要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该笔债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本人死亡信用卡欠款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0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76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持卡人死亡欠款怎么办
不论他是以哪一种方式死亡去世。他的债务都会没有了,除非他还有继承人,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继承人是指按照遗嘱接受死者的钱财的人,如果这个继承人选择继承财产的话,就应该清偿被继承人的遵照法律应该偿还的债务;而如果继承人不愿继承遗产的,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他就可以不用负担偿还的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本车与前车追尾,本车司机死亡,该怎样赔偿,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59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本车与前车追尾,本车司机死亡,应该怎么样赔偿,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欠款怎么办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欠款可以起诉人民法院进行遗产偿还。总之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如果长期使用信用卡不还,那么会被认定是诈骗,银行去进行起诉,那么公安机关会下通缉令的,所以信用卡要按照的进行偿还,否则构成犯罪。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欠款怎么办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如果持卡人有遗产,银行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如果没有遗产,则债务自然消亡,银行无法向其继承人追讨。信用卡卡债也属于个人遗产的一部分,一般是先把债务还清,再就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信用卡的欠款是持卡人的债务,所以先要归还欠款剩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10w+浏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自行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自行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事件概括: 年 月 日 时 分, 驾驶 车(牌照号 )由 行至 公路 公里处时,与前面正常行驶的 车(牌照号 )相撞,造成 当场死亡。现 (甲方)与 (乙方)就 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付给乙方 万元,剩余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 二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 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二次(最终)付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首先提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的。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甲方有证人 在场,乙方有 在场共同见证并都已对协议内容表示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信用卡本人死亡怎么办?
如果没有欠款的,那么可以直接到银行销户即可,如果有欠款的就会由直接亲属来进行偿还,持卡人生前有财产的一般就会由其财产来进行偿还,有遗产的就会由继承人来承担这笔欠款。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如果死者本身就有病,因意外车祸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信用卡欠款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欠信用卡的债务人死亡,如果持卡人有遗产的,发卡行可以向其继承人追偿。信用卡卡债也属于个人遗产的一部分,一般是先把债务还清,再就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产,则债务自然消亡,银行无法向其继承人追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婴儿在家死亡死亡证明怎么开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婴儿在家死亡死亡证明怎么开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我父亲已去世,现在因办住房继承需出具父亲的死亡证明,父亲原工作单位(湖北轴承厂)已不存在,当时由宜昌地区医院(现中心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在注销户口时已交向阳派出所存档。因事隔多年,现到向阳派出所已无法查找到相关档案资料,到中心医院也无记录可找,人民路的宜昌市社保局我也去查询过,无湖北轴承厂的档案。公证处要求提供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因无记录可查都无法出具,我手中现有由原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知情证明》,还有一本《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证》,上面有我父亲参加工作时间、死亡时间、宜昌市劳动局保险福利专用章和湖北轴承厂劳动工资科印章,发证时间是96年8月13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死亡与宣告死亡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者的区别为: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而宣告死亡没有这个期限的限制。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而申请自然人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二者的公告期不一样。二者宣布撤销后的效力不一样等等。
宣告失踪的效力
确定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有顺序,遵循有利原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代管的范围:“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因代管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费用
死亡宣告撤销的后果
1、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如果配偶已再婚的,应保护现行婚姻关系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他方死亡的,不能自行恢复婚姻关系。
2、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撤销死亡宣告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3、撤销死亡宣告后,本人可请求返还财产,但原物已经由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退还。因继承法而取得财产的自然人或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4、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和孳息以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贷款纠纷 > 本人死亡信用卡欠款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