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分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8人
专家导读 非营利法人,指的是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而特别法人指的是机关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等等。法人有不同的类型,而根据不同类型法人所设立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
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分类有哪些

一、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分类有哪些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而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 【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九十六条 【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法人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企业的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在企业名称前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适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法人可以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这三种法人组织是需要依法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一般非营利法人指的是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等,而特别法人指的是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等等。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分类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7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非盈利法人与特别法人有什么区别?
非营利性法人和特别法人的管理对象是不一样的,这两种法人的身份不同,作出的决定存在差异,特别法人不受《公司法》的限制,由国家专门的法律规定来规范,非盈利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集资类案件特征有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非法集资类案件特征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债券的投资人的盈利和发行人的盈利分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发行债券对于发行人的盈利要求是什么根据《证券法》、《法》和《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的累计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规定的利率水平;
6、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二、哪些情况下不得发行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三、债券发行方式都有哪些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由此可见,发行债券的硬性指标主要体现在注册资本、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上。发行债券对于发行人的盈利要求是近三年的可分配利润要大于债券一年利息,这样做就是保证有支付投资者利息的能力。除此之外,发行债券的利率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不得以高息的形式诱导投资者投资。
最近我们这边晚上有个打车的小姐姐发生了事故,目前还没有找到人,由于我下班比较迟,爸妈都很担心,让我找特别发生经营的出租车回来,问特别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特殊法人企业是相对于普通商事企业而言的。其特殊性表面上在于其受特别法律规范,经营管理方式特别,本质上在于其具有特别职能。从产权角度来说,特殊法人企业由国家单独出资,出资人唯一,这与国有独资公司一致,但特殊法人企业不采取公司的企业形式,不受《公司法》和一般商法规范的约束。特殊法人企业依照专门法律设立,受专门法律调整,一般不要求作商事登记,其具体组织机构也由特别法规定。
在经营上,特殊法人企业独立核算,但不负盈亏而靠财政维持,若有亏损由财政弥补。政府依法对其产品价格进行控制。目前在我国,特殊法人企业还停留在理论概念上,我们认为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推进特殊法人企业的专门立法,建立特殊法人企业制度。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特别法人的认定,由于其设置的主体属性一般是国家机关或者基层组织,所以是不受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法人的更换等行为,是可以由上级组织决定的,对于非营利性法人则需要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认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集资类案件特征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非法集资类案件特征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前段时间我的弟弟因为非法盈利,结果被抓了,所以我想问一下有关非法盈利能判几年?
[律师回复] 区分不同的情形的。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或者其专用软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九)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十)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集资类案件特征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非法集资类案件特征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中非盈利法人包括哪些,不同法人的概念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非盈利法人包括哪些,不同法人的概念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分类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