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职务侵占立案了能撤销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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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可以,如果是我国的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并且行为人实施职务侵占的行为被立案之后,此时是不能撤销的,因为我国的职务侵占被立案之后就是属于公诉案件的,此时撤案与否是要由我国的公安机关来确定的。
行为人职务侵占立案了能撤销吗?

一、行为人职务侵占立案了能撤销吗?

不能撤案,这个涉嫌刑事犯罪,无法撤案。撤案不是个人可以决定的,公诉案件个人无法决定可否撤诉,只有在自诉案件中个人才有权利撤诉。检察院最多会做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构成犯罪但法律不追究),公司不服的才会提起自诉。那时候才会涉及撤诉的问题。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职务侵占立案标准

(一)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二)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此时是严厉的打击职务侵占、贪污受贿等职务类型的犯罪的,如果是我国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在单位职工的职务便利侵占其所在的单位的财产的,是需要及时的被予以处罚的,如果是数额较大的,也是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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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撤销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行使商标侵权的撤销程序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人民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侵权犯罪的法律责任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商标侵权怎么办 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也就是说,我们要尽可能的去寻找与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概括的说,我们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 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第二步,我们在对证据进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后,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专业人士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分析,并会对细节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理案件。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侵权案件的处理大体上有两种途径。 1、行政查处。这种方法的主要优势在于,查处力度大,查处行动快。对制假者和售假者打击迅速能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蔓延。但单独使用这一方法,很难将法律赋予投诉人的权利用尽。这里所指的就是损害赔偿问题。一般来说,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了侵权行为会给被侵权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同时投诉人为制止侵权行为会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许多企业都希望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了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现行的《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里也有明确的规定(详见《商标法》)但由于通过请求赔偿,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被侵权人权利不能用尽。 2、诉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的优势在于,查处力量大,投诉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对其实施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投诉人很难在没有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单独实施。 具体两种方法,那一种更好的问题,笔者认为这里存在价值选择的问题,也要根据不同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步,制作投诉书或书。 投诉书或书的制作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换言之,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办理商标侵权案件,应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最后,进行投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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