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户口迁移流程是什么?
成都户口迁移流程是: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落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二)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三)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四)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五)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六)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七)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八)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九)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十)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十一)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十三)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十四)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十五)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十六)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十七)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在当今的社会中无论是工作、教育还是日常的居住生活中,户口户籍都是一个人至关重要的住户信息证明文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公民也会因为工作或者家庭的变动选择进行户口的迁移。户口的迁移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需要签署一份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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