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办理都需要什么证件?
(一)协议离婚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4、如果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当场登记,并宣读离婚宣言,让双方领取离婚证。
(二)判决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那么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二、协议离婚都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二)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三)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在协议离婚中,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的,同样的,在离婚诉讼开庭审理的时候,任何一方都是不能无故不到场的,这也是体现了夫妻之间的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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