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8人
专家导读 如果信用卡只支付最低还款额,未还款部分将不再享受免息期,需要支付利息。信用卡利息自消费入账之日起每天收取消费金额的5%(即0.05%),按月复利计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每天都会产生新的利息,早期的利息也会产生复利。

  一、如何计算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

  如果信用卡只支付最低还款额,未还款部分将不再享受免息期,需要支付利息。信用卡利息自消费入账之日起每天收取消费金额的5%(即0.05%),按月复利计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每天都会产生新的利息,早期的利息也会产生复利。欠款时间越长,还款压力越大。因此,最好按时足额偿还信用卡,享受信用卡免息还款期,享受信用卡带来的便利,不产生额外费用。

  二、信用卡最低还款后本月还要还吗?

  没有硬性要求,有经济能力本月可以继续还,下个月没有账单可以继续还。

  信用卡最低还款后,下个月可以选择最低还款或分期还款,不要求用户本月还款部分。每期选择最低还款,银行将视为用户按时还款,按时还款不会有逾期记录上传到信用调查中。但最低还款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用户将不再享受信用卡的免息折扣。

  因此,如果用户还款能力不足,可以选择分期还款或最低还款。用户需要享受信用卡免息服务,必须全额归还账单金额。

  三、如果信用卡只还最低还款会怎么样?

  信用卡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主要后果是客户不能再享受免息期待,账单会产生循环利息。

  账单上记录的所有消费将从入账之日起按万分之五的日利率计算,直至还款日前一天,账单剩余未还部分将从还款日起按万分之五的日利率计算,直至客户全部还清,并按月收取复利。

  这样,客户将向银行偿还更多的钱,剩余的未偿部分将计入下一张账单的最低还款金额,需要在下一张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含)前全额还款,这也将增加客户未来的还款压力。

  如果客户在还款下一张账单时未能余部分,相当于未能偿还最低还款金额,也会导致逾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导致客户个人信用损害。

  欠款逾期相关问题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1千字,阅读时间约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计算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
一键咨询
  • 151****2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6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6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如何计算最低还款额利息
如果到期日没有全额还款,将不再享受账单的免息期。偿还部分的最低还款额不计息。对于未偿部分,银行将按5/1万的日利率计算利息,并按月收取复利。所谓复利,是指当月未还本金加利息,下个月共同作为本金生息。
10w+浏览
附利息的债权中该怎样计算利息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附利息的债权中该怎样计算利息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附利息的债权的利息计算的方式
(一)利息计算截止日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之日,不是宣告企业破产之日。
(二)利息计算开始日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开始日。
2、有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判定确认开始日。
3、判决书明确规定利息计算开始时间为判决书生效之日。
生效情形:
(1)原、被告领取判决书生效;
(2)公告生效;
(3)送达生效;
(4)取得判决书后,如为一审案件的,在15天内没有上诉就生效,在15天内上诉就不生效;
(5)二审案件自判决书下达就生效。对此,我们在实务中采取的基本原则是:一审案件没有上诉的,生效时间根据判决书的日期加30天进行确认,调解书加15天进行确认;公告生效时间按照公告期满之日确认。
(三)利率的确认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确认。
2、有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利率确认。
3、未明确规定利率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的一年期利率或短于一年期利率确认。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债务,均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故无论判决书中有无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之判定均应当计算其加倍利息。但该加倍利息只能计算到人民受理破产案件申请之日,不能计算至破产财产分配之日。
利息债权是指以利息的给付为目的的债权
1.利息是使用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本金)的对价。以本金额与使用期间作为比率。根据一定的利率而支付的金钱及其它代替物。利息是法定果实的一种。与不可代替物的使用对价。如土地费.租金是不一样的。返还本金及股票的红利不是利息。关于滞纳金利息。也可称为利息。但实质上是损害赔偿。
2.利息根据消费借贷.消费寄托的契约而发生(约定利息)。也有法律上当然性的情况(法定利息)。
3.利息根据一定的利率而计算。利率可以根据契约而决定(约定利率)。但是受到利息限制法的制约。没有约定利率时。则根据法定的利率。
利息债权与本金债权的关系
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而且以本金的定期的利息发生为目的的“作为基本权的利息债权”。而且对据此而发生的各个具体的与清偿期的“作为分割权的利息债权”区分开来。前者对本金债权具有附从性。如果本金债权不存在。那么利息债权也不存在。本金债权转移那么利息债权也要跟着转移。而后者。如果清偿期到来。本金债权由于清偿或时效被消灭。但利息债权不能当然的消灭。本金债权即使转移。其利息也不能当然的转移。同时。相对于本金债权的清偿及转移时。要受时效的约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计算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
一般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是消费账单总额的10%,最低还款额还清时不视为逾期。只是未还的部分每天会产生万分之五的利息,计入复利。如果选择每月最低还款额而不还清欠款,当月未还的部分将在下个月继续产生利息。由于利息机制是计算复利,当欠款金额较多时,不建议选择最低还款额。如果短时间内没有还款能力,利息会滚到更难还的地方。
10w+浏览
履约保证金是否计息,以什么利息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2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履约保证金是否计息,以什么利息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计件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故实行计件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的争议,可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至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劳动者至用人单位工作,明确计件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既有利于发生争议后促成调解,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而,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计件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故实行计件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的争议,可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至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劳动者至用人单位工作,明确计件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既有利于发生争议后促成调解,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而,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么计算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
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是按照日利率来计算的。最低还款利息的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最低还款利息是按月复利计息的,要到你全部还清才可以结束。那么怎么计算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下面律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解答。
10w+浏览
违约金的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违约金的利息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各种作法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出借人虽然大多是银行,但也属企业性质,是的法人,都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处分的权利。与此同时,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在判决时除应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权利外,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即不应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其不合法的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计收利息的,计算至日至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可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律师推荐:安康律师 梁平律师 攀枝花律师 迪庆律师
怎样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计算民间借贷利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合同法在总结以往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民间借贷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对民间借贷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上述规定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无息推定原则。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该项原则,应当说是合同法在立法上的一大突破。合同法施行前,司法实践中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都是保护贷款人获得利息的权益,按照银行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合同法的规定,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之间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合同法的规定,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虽不利于公平地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但有利于推动互助友爱的社会生活秩序的建立。
合理利率原则。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合同法生效后,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不保护复利原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怎么计算的
如果持卡人在还款日选择最低还款,将无法享受免息期,当期所有消费的利息将从账单日起0.05%的日利率计算。
10w+浏览
借款不还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借款不还利息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当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主张从还款到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
2、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
(1)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
(3)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
3、强制执行过程中一律支付迟延履行金。债务人被判偿还欠款后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债务人主动偿还本金和利息时,还应当支付因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迟延履行期间。总结:借款逾期不还一定会产生利息,如果双方未能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如果约定有利息,按照约定继续计算,如果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等费用,利息和违约金的总和不能超过年利率24%。无论是否有利息约定,逾期不执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都要支付日万分之一点的双倍罚息。
三、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两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2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欠款利息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追欠款四年,现在诉讼,具体利率计算要按借款合同或者协议规定执行。
  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协议没有规定利率的,现在主张利率,也不支持,如果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提讼。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四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外币的,执行时以该种外币按日万分之一点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主张以人民币计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以人民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应当先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
  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的,按照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起算之日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该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外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个人欠款如何计算利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借款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纠纷,在判决时,针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个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出借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
(二)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
(三)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工行房贷利息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行房贷利息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贷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二、工行房贷利息怎么计算
房贷利息是购房者向银行借款,按照银行规定利率支付的一种本金利息。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时间)。房贷利息计算会因为贷款方式以及房贷还款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房贷还款方式不同,房贷利息计算可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计算方法。
三、那么一般信用贷款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1、年满20-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家庭年收入为2万元以上;具备建设银行评定或认可的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
3、信誉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怎么计算的
一般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是消费账单总额的10%,当还了最低还款时就不会视作逾期。只是没有还的那一部分,每天会产生万分之五的利息,并且计以复利,如果每个月都选择最低还款,而没有还清欠款的话,待还部分当月未还的部分,会在下个月继续产生利息。
10w+浏览
个人欠款怎么计算利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借款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纠纷,在判决时,针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个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出借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
(二)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
(三)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2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贷款利息如何计算增值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新房子需要交的税费:
房款总金额的
1.5或者3。契税征收税率的多少是由房屋是否为普通住宅来决定的,普通住宅享受
1.5的优惠税率,非普通住宅则按3税率征收契税。
(小科普:普通住宅界定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这3个条件全部满足的住房为普通住房)
也就是说14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
1.5,超过140平米3 ,非普通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发票。
(二)合同印花税:
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以便于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和房产证。
(三)、银行按揭费用
如果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要交的第二组费用是银行按揭费用,商业贷款的收费项目,各银行间有细微的差别。
a.抵押登记费:80元户
.权证印花税:5元户
c.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险费一次交完。
(保险费率大致为:15年为0.07,610年为0.06,1115年为0.055,1620年为0.05,20年以上为0.045)
(四)、房屋维修基金
大修基金:购房款的2-3
大修基金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
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要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户后,购房者可以自行交存。一般来说,购房者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就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80元套。权属登记费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产权登记费是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博客,微博)按套收取。住宅类房屋按照80元户来缴纳,非住宅类房屋按照550元户缴纳,共有人证书费按照10元人缴纳,即每增加一个产权人则多增收10元,这个10元只是工本费,因为如果每户只有一本的话是免工本费的。
(五)、交易手续费用
1.住宅 建筑面积 3元㎡
2.住宅 建筑面积 11元㎡
(六)、物业管理费
从收房日开算,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一般先交三个月。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二、买二手房要交哪些税费
(一)、契税:普通住宅
1.5,商住两用或公寓为4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
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 、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二)、营业税:总房款的5(一般买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2年以上没有此税)
(三)、营业附加税
(四)、个人所得税:一般买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
(五)、土地出让金:总房款的1(购房改房或类似这样房的时候交纳,且只交纳一次,以后你再卖房,则买方不再需要交)
(六)、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
(七)、交易费:平方米数3(买卖双方都要交,且数额相等)
(八)、产权证工本费:约80元。
不一定是这个数
(九)、他项权证工本费:约80元(贷款才有的费用)
(十)、抵押登记费:根据银行情况定
(十
一)、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情况定。
(十
二)、国土证办证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贷款纠纷 > 如何计算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