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有毒食品罪的犯罪主观是什么?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故意内容为行为人明知其掺入食品中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其销售的是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且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却对此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并非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对其结果作为犯罪目的积极追求,则构成其他性质的罪。
三、销售有害食品罪和投毒罪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与故意投毒罪的区别关键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故意投毒罪的目的是使不特定多数人死亡或伤害,直接危害公共安全,而本罪的目的多为牟利,虽然行为人对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明知的,但并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对引起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只能是间接故意。与过失投毒罪的区别关键在于对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过失投毒罪不是故意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而本罪则是故意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具体言之,完全因为过失而将有毒、有害的物质掺入食品当中的,应当认定为过失投毒罪;明知是有毒、有害的物质而故意掺入食品当申,但又不具故意投毒的目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另外,本罪可由自然人或单位构成,但投毒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销售有害食品罪最短是判处五年的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销售有毒食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当事人明知道食品中含有有毒成分还进行销售。销售有害食品罪和投毒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目的以及犯罪主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