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要公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8人
专家导读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因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之下协商一致达成的意见,因此不需要公证,也完全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并不是必要的流程。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要公证吗?

一、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要公证吗?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并不是必须要公证,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二、协议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都同意离婚的,那么到当地的民政部门来直接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完全是可以的,但在此之前需要书写好离婚协议书,并且将离婚协议书交给婚姻登记机关。而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要公证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
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的,并且需要到公证处进行正式的公证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回复]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因此,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协议,公证是对离婚财产协议的一种保障。
以上就是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咋写,怎么写的简单解答。对于网上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范本只能做参考,不能完全照搬过来适用。因为,每个家庭都有属于自己的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写才是最合适的。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避免出现上面讲到的那些笼统语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反悔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反悔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前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把握三个要点:

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前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把握三个要点:

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家最近在闹财产纠纷问题,急需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有效协议书的范文,请各位律师帮忙提供一份。
[律师回复] 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有效协议书 甲方: ,男,汉族,住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女,汉族,住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四川省 县 乡(镇) 政府登记结婚,截止签订本协议止,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如下共同财产:
1.
2.
3.
4.
5.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在互谅、互让、自愿的基础上,就上述共同财产达成如下财产分割协议:
一、上述财产中 归甲方所有;
二、上述财产中 归乙方所有;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对上述财产各自享有所有权最终遗产归子女所有。
四、若 成立,乙方可将 与甲方置换。
五、本协议签订后,截止2012年1月1日止,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若再出现债务,谁发生谁承担。
六、若甲、乙双方再创新产业,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负责财务,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七、本协议签订后,需要就本协议涉及的房屋权属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的,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手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其中两份由甲方持有,两份由乙方持有,另两份用于办理本协议房屋权属办理变更登记或其他用途使用。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但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对其效力应予否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签订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什么是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即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财产分割协议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是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达成的协议。
2、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订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属于的约定进行分割,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立协议人姓名、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称呼;
(2)财产分割的原因;
(3)家庭共有财产分配方案;
(4)家庭共同债务清偿方案;
(5)协议生效条款;
(6)见证人姓名;
(7)立协议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8)订立协议时间。
3、财产分割协议的具体格式是怎么样的?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王××,男, 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 ××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 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系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赵××作见证人。
(一)王××随其长子王××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所有,长女王××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录相机、摄像机 各一台,归其长女王××。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王××分得×万元,长子王××分得×万元。其长子王××负担其父王××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和长女王××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王××
见证人:赵××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兄弟处理公司私下签订财产问题麻烦的时候,遇见了一些我以前没有遇见过的双方私下签订财产分割协议问题,你们可以就这个问题给我具体的回答和帮助
[律师回复]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双方私下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婚前财产分割协议该怎样签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前指结婚登记以前,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结婚需经过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该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婚前婚后以结婚证明记载的登记日期为界,婚姻登记日期即为结婚日。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日前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它不因结婚时间长短而变为共同财产,非所有权人的一方不得侵犯。基于所有权人对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我国《婚姻法》也同样认可夫妻一方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即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婚姻法同时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书面形式约定的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会参与分割的。
1、适用的情形,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制度适用的情形: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请求权人,一般认为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权人限于夫妻双方,但也有部分国家和地区规定允许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提起(《俄罗斯联邦家庭法》第38条)。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该如何签订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如何签订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问题解答如下,
1、什么是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即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财产分割协议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是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达成的协议。
2、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订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属于的约定进行分割,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立协议人姓名、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称呼;
(2)财产分割的原因;
(3)家庭共有财产分配方案;
(4)家庭共同债务清偿方案;
(5)协议生效条款;
(6)见证人姓名;
(7)立协议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8)订立协议时间。
3、财产分割协议的具体格式是怎么样的?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王××,男, 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 ××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 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系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赵××作见证人。
(一)王××随其长子王××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所有,长女王××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录相机、摄像机 各一台,归其长女王××。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王××分得×万元,长子王××分得×万元。其长子王××负担其父王××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和长女王××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王××
见证人:赵××
年 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要看私下签订的是什么类型的协议、双方是否有权签订相应的协议、以及协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的规定。一般而言,只要相应的签约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则相应的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该怎样签订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什么是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即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财产分割协议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是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达成的协议。
2、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订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属于的约定进行分割,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立协议人姓名、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称呼;
(2)财产分割的原因;
(3)家庭共有财产分配方案;
(4)家庭共同债务清偿方案;
(5)协议生效条款;
(6)见证人姓名;
(7)立协议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8)订立协议时间。
3、财产分割协议的具体格式是怎么样的?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王××,男, 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 ××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 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系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赵××作见证人。
(一)王××随其长子王××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所有,长女王××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录相机、摄像机 各一台,归其长女王××。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王××分得×万元,长子王××分得×万元。其长子王××负担其父王××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和长女王××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王××
见证人:赵××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怎么签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签订。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注意:
1、
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 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 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有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 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还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以致
最后后悔莫及。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
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以上即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包括的内容,但必须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写,比如离婚没有过错的,对离婚损害赔偿就无须进行约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要公证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