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年前的案件现在刑事拘留严重吗?
7年前的案件现在刑事拘留是否严重,应当是根据最终的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来判断。犯罪已过七年是否还要追究,应视犯罪类型、刑事责任等具体情形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因此,犯罪已过七年是否还要追究,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二、犯罪终止还追究吗
根据情节决定,犯罪终止是在哪个阶段的终止,不同的阶段终止发生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
(1)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应当“即必须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而且对于中止犯处理时要先考虑损害结果。既不能与既遂犯同样处理,也不能比照既逐犯从轻处理。
(2)对于中止犯的处罚,应同时引用《刑法总则》第24条和《刑法分则》有关具体的条文,在罪名上应对中止形态有所体现。
(3)对中止犯的从宽处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掌握。
(4)中止者所欲实施或刚着手实施的犯罪危害较轻,符合《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应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刑事方面的犯罪行为是存在着追诉时效的,如果是以前的案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并且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那么就会意味着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某一种犯罪,至于是否事后能够被定罪量刑,还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来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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