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相关法律依据: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一、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债权人债务人发出欠款催收函,债务人虽已签收但未在欠款催收函上签字的,仅表示其收到该欠款催收函,不能发生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法律后果。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该批复确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在债权人催款通知单签章(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即认为债务人的签章行为是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意指:

(1)债权人发给债务人的催款通知单有明确催收到期欠款的内容;

(2)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而非仅签收了催款通知单;

(3)债务人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主观愿望或客观行为。

而债权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向债务人发出欠款催收函,债务人虽已签收但未在欠款催收函上签字的,仅表示其收到该欠款催收函,并无其他任何法律意义。

与上述批复中的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完全不同,不能推定为债务人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法律后果。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一键咨询
  • 172****5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后果是仅仅能表示其收到该欠款的催收函,但不能表示对原债务进行重新确认,诉讼时效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内可以有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就不会再保证其诉讼权利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邮寄催款函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债权人邮寄催款函的行为是否引讼时效的中断,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无法证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在一些实际案例中,债权人通过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邮寄催款函,但在有关邮寄凭证上均未注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债权人无法直接证实自己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签收,往往也会直接否认收到的物件为催款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由此可见,法官可以依据各种间接证据,根据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减轻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在债权人难以找到直接证据证明自己所寄物件为催款函的情况下,法官应当根据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认定债权人主张的事实是真实的。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债权人所寄物件为空白纸或其他非催款函的物件,但根据经验法则,债权人主张事实的真实性要远远大于债务人主张事实的真实性,故可以认定债权人权利主张的意思表示已到达债务人,引讼时效的中断。
二、证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债权人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向债务人邮寄过催款函,那么如何判定债务人是否收到催款函,也要分不同的情况讨论:
1、对于已签收的邮件,债务人仍然否认收到了催款函,辩称自己并不认识签收人。该邮件只要是债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者其工作人员签收即可发生效力,无需法定代表人签收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邮局的正常业务,不可能将邮件交由与债务人无关的人签收。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证明债务人已收到催款函的,债权人通过邮寄催款函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可以认定其引讼时效的中断。
2、对于因债务人名称或地址的变更而没有签收的邮件,本人认为,应视为债权人权利主张的意思表示已到达债务人,引讼时效的中断。债务人对有关信息的变更有义务告知债权人,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并未收到催款函,也可以认定债权人已将主张权利的意思表达给义务人,具有引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对于债务人有证据证明因邮件的遗失而未收到催款函的情况,债权人邮寄催款函的行为不引讼时效的中断。债权人通过邮寄催款函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需留意邮件的投递情况,对于邮件的遗失,应及时补发,否则,其邮寄催款函的行为是无效的。综上所述,法官应根据具体的邮寄催款函的情况来判断诉讼时效。债权人在通过邮寄催款函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应在有关邮寄凭证上注明邮寄物件,同时也要注意邮件的投递情况。债务人在自身的有关信息有所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债权人,以免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示催告届满后法院怎么处理?
公示催告届满后,无人提出权利申报,法院就应当根据持票人的申请对票据做除权判决。票据被除权后,利害关系人就无法再向法院申报权利。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公示的期限应当在两个月以上。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
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是不存在,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一旦期满对于具体的权益就会丧失法律上的支持,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及时的进行程序的操作,但是此类问题的解决一般存在争议,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获取。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诉讼时效届满后再催收是否中断?
如果诉讼时效届满的话法院是不在进行保护权利人的相关权益。所以在此进行催收是不存在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权利人必须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想法院请求帮助,或者是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申请相关的延长都是可以的行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时效届满后签收催款通知后需要做什么?
诉讼时效届满后签收催款通知后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款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