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
(1)当事人提交离婚材料。
(2)工作人员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
(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签名。
2、诉讼离婚的手续办理:
(2)法院受理该案件之后,安排开庭并发传票。
(3)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对离婚问题作出判决。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办离婚的方式不同,离婚的时间不同,所需要的手续也不同,夫妻俩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是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协议书有效,夫妻俩要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存在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形,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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