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肇事逃逸找不到人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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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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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应该报警处理,肇事逃逸的管辖部门是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是特别严重,但是肇事逃逸也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会调查处理。
电动车肇事逃逸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电动车肇事逃逸找不到人怎么办?

电动车肇事逃逸找不到人的,应该立即报警处理,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肇事逃逸涉嫌犯罪处理流程有哪些?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对于肇事逃逸的行为只能报警处理,不过,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多长时间能找到违法行为人是不确定的。如果不报警,造成的财产损失只能由受害人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后逃逸的,逃逸一方很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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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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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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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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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同学聚会上,一个同学喝了很多酒,聚会结束,整个人醉醺醺的,当时他开小车来的,加上大家都准备离开,也没注意到他,然后他就开车走了,结果路上撞到了人,撞完之后也没留下,逃走了,现在他躲了起来,找不到,那交通肇事逃逸不好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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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第三十三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如果交警把应该查找的线索和方式都运用了仍然没有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交通肇事逃逸不好找的话,可以参照上面的描述,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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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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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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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六)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对前款第一、二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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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恶劣行为。 第二十六条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书,分别送交当事人、被处罚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现籍车辆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 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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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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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交警会找上门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肇事逃逸多久交警会找上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肇事逃逸后交警一般在三个月内要结案。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 第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 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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