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肇事逃逸被起诉不一定会全额赔偿,若逃逸的一方被认定为是全责方通常需要全额赔偿。
通常情况下肇事逃逸者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肇事逃逸者有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存在着重大过错的,可以相对应的减轻责任,但是因逃逸导致无法认定责任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依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肇事逃逸鉴定费用谁出?
1、肇事逃逸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支付。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2、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鉴定请求。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发生后,若是一方当事人逃逸了,那么无疑逃逸的一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的,但是此违法者并不一定就会被认定为全责方。如果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确定各方当事人都有责任,那么逃逸方即使被起诉,通常也并不需要承担支付全部赔偿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