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同居期间怀孕能否约定抚养权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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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中同居期间怀孕能否约定抚养权,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中同居期间怀孕能否约定抚养权

一、民法典同居期间怀孕能否约定抚养权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未婚生子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但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

1、孩子父母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重新约定抚养费探视权等内容,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现实生活中,因变更抚养权之后要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人员会通知说要先通过公证来变更,办理公证时,还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离婚证、孩子身份信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要符合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不然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另外,变更抚养权只能通过协商变更和诉讼变更,没有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抚养权,出现这些情况将按照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方式有如下:

1、带走孩子有正当理由的,应该通过起诉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由法院确定是否变更抚养关系。

2、孩子因受歧视、虐待等原因,自己躲避到另一方家中,表示不愿意再跟抚养方生活,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子女起诉,要求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带走孩子没有正当理由,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法院会对带走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要通过合法的方式,避免被追究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婚生子的,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但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如果约定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该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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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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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怀孕流产了,我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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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小倩与小勇同居期间怀孕流产是事实,但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前自愿同居,小倩应当预见到同居可能会产生怀孕及流产的后果却放任其发生,且其怀孕流产的后果并非小勇的非法侵害所导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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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意见认为,“非法同居”严格意义上是一种错误的表述方式,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禁止男女双方婚前同居,非法同居的提法是把道德层面上的不许可上升到法律层面上的禁止,与法治精神不符。小倩在实施人工流产手术后,对其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小勇应给予小倩一定的补偿,即对误工费、营养费酌情予以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前提是受到“非法侵害”,小倩的怀孕是由于其婚前自愿的性行为所导致,故小勇不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评析]  笔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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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同居行为在我国存在着现实性与一定的合理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颁布后,司法实践中已不再提及“非法同居”的概念。男女双方婚前同居,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公民都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义务。小倩怀孕时,因小勇刚满20周岁,未达到男方22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故双方不能够在小倩生育前缔结为法定夫妻关系,因此不具备合法生育的条件,小倩终止妊娠是其法定义务。  
3、小倩在同居怀孕并人工流产,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在本案中,小倩的损失体现为人工流产后产生的误工费和必需的营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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