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处分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公务员处分后果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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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务员处分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公务员处分后果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公务员处分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公务员处分后果

一、公务员处分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所以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但公务员可以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公务员处分后果

1、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

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是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能晋升职务、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3、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职位层次重新确定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

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4、受开除处分的,法律后果有二。

一是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在担任公务员,不再负有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责任,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退出公务员系统。

二是不得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对行政纪律处分不服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所以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但公务员可以依照《公务员法》和《行政监察法》规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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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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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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