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方责任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9-01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方责任如何认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方责任如何认定

一、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方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方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处罚

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并对伤员进行救治处理,切记不可出现逃逸的行为,在法律上逃逸行为是构成了严重的犯罪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人员伤亡因驾驶人员逃逸,没有得到及时医治而死亡的,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方责任如何认定
一键咨询
  • 154****0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能开责任认定书吗?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能开责任认定书,后续的问题并不会影响到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责任事故的认定,只要当时现场以及根据走访情况可以判断责任即可。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认定书。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肇事逃逸怎么找到肇事者?
肇事逃逸通过报警的方式找到肇事者,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报警之后,会通过查看监控、寻找目击证人等的方式去寻找逃逸者。不管具体采取什么方式去寻找逃逸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都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肇事逃逸的认定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2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肇事逃逸能找到吗?
寻找肇事逃逸车辆,可依赖公安机关的专业能力和先进科技。 警方会利用车牌识别、DNA鉴定等手段,结合逃逸车辆型号、颜色、逃离方向及驾驶员特征等信息,进行追踪。 遭遇逃逸事故,应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交通警察局则负责缉捕和调查逃逸行为,制定针对性侦查方案。 相信警方,他们会全力追查肇事者,维护社会公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酒驾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酒驾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三十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具有“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隋形的,重伤人数达到四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隋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三十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隋形的,无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基础上每增加五万元,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4)具有“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交通肇事认定的结果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实践中,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肇事逃逸能找到吗?
寻找肇事逃逸车辆,可依赖公安机关的专业能力和先进科技。警方会利用车牌识别、DNA鉴定等手段,结合逃逸车辆型号、颜色、逃离方向及驾驶员特征等信息,进行追踪。遭遇逃逸事故,应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尊重警方工作程序。110信息处理中心掌握全面事故信息,交通警察局则负责缉捕和调查逃逸行为,制定针对性侦查方案。相信警方,他们会全力追查肇事者,维护社会公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该怎样认定交通肇事
[律师回复] 对于该怎样认定交通肇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
1、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
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
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
该如何认定交通肇事
[律师回复] 对于该如何认定交通肇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
1、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
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
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肇事逃逸能找到吗?
寻找肇事逃逸车辆,可依赖公安机关的专业能力和先进科技。警方会利用车牌识别、DNA鉴定等手段,结合逃逸车辆型号、颜色、逃离方向及驾驶员特征等信息,进行追踪。遭遇逃逸事故,应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尊重警方工作程序。110信息处理中心掌握全面事故信息,交通警察局则负责缉捕和调查逃逸行为,制定针对性侦查方案。相信警方,他们会全力追查肇事者,维护社会公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危险物品肇事罪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与自然事故的界限
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危硷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意外地引起危险物用爆炸、燃烧、泄漏、污染等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自然事故,不构成犯罪。构成本罪须系行为人的违章行为而引起重大事故。
本罪与一般违章肇事行为的界限
构成本罪,在立法上要达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如果虽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却只发生了一般性事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按一般违法行为予让适当的处罚。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其主要区别是,前者仅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而后者则违反安全生产的所有规章制度。因此,两者的范围有所不同。在生产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存在竞合关系,但是,因为本条专门规定了危险物品肇事罪,所以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均适用本条。
本罪与非法运输爆炸物的犯罪的界限
其主要区别是:
(1)前者运输危险物品(包括爆炸物)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在运输中没有遵守运输危险物品的有关规定,而后者运输爆炸物本身就是非法的;
(2)前者只有达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而后者成立犯罪不要求发生实际危害后果。
本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即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只限于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过程中;后者可发生在上述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
(3)前者严重后果的发生,是由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引起的;后者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马虎草率、毛手毛脚、缺乏谨慎等引起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2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怎样判定交通肇事罪的罪刑轻重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肇事逃逸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
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认定交通肇事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并未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或者虽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并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不构成犯罪。
2、划清交通肇事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界限问题。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交通运输的秩序和安全,但其主要区别在于:第
一、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
二、主观方面的内容不同。前者有过失构成;而后者是由故意构成。、关于判定交通肇事罪是否以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意见为依据的问题。在2000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强调,分清事故责任是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基础。根据于1991年9月22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从有关部门提供的的情况看,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情形,由于其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较小,损失后果不大,一般作行政处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承担其他几种责任的情形,则确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在论证过程中,一种意见认为:由于缺乏统一的定责标准,在认定事故责任方面存在着随意性较大、定责失衡等问题,建议在认定交通肇事罪问题上,可否不以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意见为依据。诚然,认定交通肇事罪的焦点问题集中在事故的认定和责任的分析上,比较特殊也很复杂。但是,如果不以此为前提,则无法判定交通肇事行为人与肇事后果间的因果关系,更无法确定其应当承担的是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有关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统一执法标准虽然仍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但在目前的条件下,还应坚持以交管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此外,“两高”于1987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中也有类似的表述,上述解释延续了相关规定。
4、关于交通肇事罪中财产损失的认定问题。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公私财产”是否包括肇事者个人财产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就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有的案件,肇事者造成的公共财产和他人财产损失数额不大,但自身遭受的财产损失惨重(如名贵车肇事与低档车俱毁)。有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认定公共财产和他人的财产损失,数额不大的,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将其自身财产一并计入损失数额,就可能符合定罪条件。因此,本着从严惩处这类犯罪的需要,应当将肇事人的个人财产损失一并计入损失数额。但是,交通肇事罪的危害在于对公共财产、他人人身及其财产造成的损失,其自身的财产损失应当视为肇事人为自己的违章行为承担的经济责任,而不应将其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因此,上述解释
第二条中关于“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是符合立法本意的。
5、关于肇事后逃逸的问题。“交通肇事后逃逸”是1997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增加规定的的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往往导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损失无法得到赔偿、案件查处难度增大等等,必须依法予以严惩。解释
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和第二款(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一解释
首先,将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界定为“逃避法律追究”。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想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逃跑的目的是怕受害方或者其他围观群众对其进行殴打等等。同样是逃跑,但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能够通过报告单位领导或者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因此,对逃跑行为作上述区分是必要的,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不枉不纵。
其次,所规定的“逃跑”,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在论证过程中,有的人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应当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实践中大多也是这种情况。但是,据交管部门提供的情况,有的肇事人并未在肇事后立即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而且在将伤者送至交管部门处理时逃跑,类似的情形也有很多。如果仅将逃逸界定逃离现场,那么性质同样恶劣的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就得不到严惩,可能会影响对这类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因此,只要是在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都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2页)上一页12下一页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方责任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