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没有能力还清强制执行手段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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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2、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可以进行扣留、提取。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信用卡没有能力还清强制执行手段的问题,如您还有其他疑惑,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会有专业法务为您分忧解难。
信用卡没有能力还清强制执行手段

一、信用卡没有能力还清强制执行手段

通常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

2、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可以进行扣留、提取。

3、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

4、可以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二、信用卡逾期很长时间,判决执行后还需要操作什么

1、如果您被强制执行后还完钱,如果不良信息已经报送到征信机关的,征信就会有影响,但是不良的征信记录从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删除。

2、如果您被强制执行履行完毕了判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结结案,给您出局结案证明,然后提交解冻申请,解冻您的个人账户、财产。

如果当事人对这方面的问题不太了解,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三、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有什么风险

信用卡除了影响自己的生活之外,还会影响自己的亲戚朋友、夫妻双方、还有子女。

1、亲戚朋友

虽说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当银行联系不到欠款者本人时,也是会联系预留的通讯录号码的,还有上门催收时,会向邻里朋友了解欠款人的现状,这都是对于他们的一种打扰。

2、夫妻

其实逾期之后对于配偶的影响是比较大的,法律条文中有一条说明了夫妻共债,虽然逾期的信用卡是以你个人名义办理的,但是所欠下的债款只要用于了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其配偶就有义务一起偿还,除非可以证明对方没有花欠款里的一分钱,不过这样的证据是非常少的。

另外在申请房贷、车贷时,也要一起看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一方出了问题,另外一方也会被拒贷。

3、子女

对于子女来说,影响比较小,除非是父母被法院起诉,被判定为失信执行人,那么孩子的上学、就业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没有能力还清强制执行手段的解答。如果您也有类似情况,联系律图法律顾问,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您快速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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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执行阶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问题解答如下, 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低价处分财产,申请人可以申请执行法官及时发出协助执行的裁定,送交相关的部门,同样可以达到保全的目的,无需特别进行保全。
1、财产保全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的,包括诉讼过程中。可以在时申请财产保全,也可以在开庭阶段申请;
2、只有判决出来并且生效了,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财产保全一般不要求什么特别的条件,一是写个申请,二是自己要提供担保,比如押金、或房产等。
4、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520左右的保全费(事后可以向被申请人追缴),并提供保全标的30的保证金,需要交给,待执行完毕再返还给申请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前有权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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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有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仲裁有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作为一项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是指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在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措施。
因股权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除应符合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或受下列因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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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时履行通知义务。保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其他股东依法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的,才可强制执行转让。
3、股权强制执行的范围应限于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数额及执行费用。
我跟开发商要退房的钱,已经到了强制执行的阶段,有什么强有力的方法么?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二、延期交房开发商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延期时间分两种情况处理:
1、延期超过合理期限,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实践中,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并支付延期违约金的较多。
2、逾期不超过一定期限(如60日或90日等),自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开发商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般约定万分之二或
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违约金的确定。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违约金数额计算方法予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判断,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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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民事强制执行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民事强制执行力问题解答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人民可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认定只是一种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为,其本身并没有给付内容。作为证据的一种,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有可能在诉讼中由于出现足以推翻其认定的证据而不被人民所采信。
(2)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民事调解的依据,但该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书面申请交警调解。当事人向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的,调解终止。《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后,交警调解不再是这类案件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由交警队主持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因此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
(3)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意见,划分的责任也不是民事责任,虽然作为公文书证有着极高的证明效力,但并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例如同样案情的摩托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一起发生在主车道,一起发生在辅道,交警部门可能对两案做出的责任比例划分完全相同,但事实上,前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远比后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大,因为摩托车按照规定只能在辅道行驶。在实际办案中,交警部门往往忽视了摩托车驾驶员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行驶在辅道等情形,而不佩戴头盔、不在辅道行驶,都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行为。并且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只是认定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形式,对主次责任的比例并没有以数字予以量化。这就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适当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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