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冻结无法转让怎么处理
商标权被冻结无法转让的,商标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解除商标权保全。如果对保全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
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就会违反商标法的规定,造成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注册人同时使用,从而发生不同厂家商品混淆。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
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
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如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
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
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商标权被人民法院保全后无法转让的,如果商标权人想转让商标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解除保全措施后转让。
对保全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