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再次交通肇事罪会是累犯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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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五年后再次交通肇事罪会是累犯吗,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会怎么判刑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五年后再次交通肇事罪会是累犯吗

一、五年后再次交通肇事罪会是累犯

五年后再次交通肇事罪不会构成累犯,累犯认定的条件之一是前后罪发生在5年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会怎么判刑

撞死人并不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法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该违法违章行为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均应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如铁路、公路、街道等。

如果交通事故中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通常会根据具体的责任大小以及伤亡情况来确定相关刑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2、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因逃逸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所以交通肇事罪释放5年后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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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后五年内再犯罪构成累犯么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的有关批复来看,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充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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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任何人作案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如果不具备作案时间,就可以排除其直接实施犯罪的嫌疑。因此,作案时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基本条件。
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任何案件都有一定的空间,离开空间的案件是不存在的。在发案时间内,是否进入与案件有关的空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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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某人持有赃物,往往与案件有关联。因此,有些案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应把赃物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6.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痕迹和物品,通常能反映出作案人的个人特点以及物品的特征。因此,痕迹物证是确定嫌疑人的条件之一。
7.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具有的不同于普通人的技术、能力。如利用绘图、刻印技术、有价证券、印章、票证,利用爆破技术爆炸等。有些案件,应把特殊技能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8.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它包括作案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口音、发型、面部特征、行走姿式以及穿着式样、颜色等。有些案件,作案人体貌特征给被害人或目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可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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