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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人拽倒是否构成治安处罚
推到他人造成轻微伤的行为是能够治安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推倒别人,造成对方轻微伤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治安处罚后可以再刑事处罚吗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尚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违法行为人尚无须接受刑事处罚,而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治安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即可。
但无论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要遵循处罚法定原则,也就是说该主体是否有权实施处罚,处罚的程序、种类、范围等均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处罚。
公民存在违法行为的,即使受过治安处罚,但如果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按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把人拽倒造成轻伤的话是会构成治安处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面对这样的情况严重的话是会被拘留,甚至罚款,具体怎样处罚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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