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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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发现不应当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的;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不当的等。

一、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

发现不应当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的;

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不当的;

以及其他应撤销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

一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还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这里的不当包括不该采取强制措施和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但不应采取取保候审。

对前者应当撤销取保候审;

对后者则应当变更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变更取保候审,是指因法定原因将取保候审改变为其他强制措施。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保释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

《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不当强制措施,应及时予以撤销或更改。

实际上可以撤销待审保释的措施主要是上述类型。

当然,在撤销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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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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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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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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