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贷款担保人还能贷款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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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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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这块的硬性要求的,但是做担保人的信息也会体现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中,而申请贷款时,毫无疑问的是贷款机构会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一、作为贷款担保人还能贷款吗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这块的硬性要求的,但是做担保人的信息也会体现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中,而申请贷款时,毫无疑问的是贷款机构会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也就是说,若担保人所担保的贷款出现了逾期,那么,自己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影响,申请贷款恐怕就比较困难了。

不过,若被担保的一方贷款是正常还款的,或者只是轻微的逾期,那么,担保人再申请贷款还是有可能经过的。

当然,自身贷款的必要条件还是要满足的,比如说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收入。

另外,作为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要代为偿还贷款。

担保人在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可能会受到负债的影响,贷款额度通常不会很高,但最终额度还是要结合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来综合评定。

二、最常见的担保方式有以下几种: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

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综上所述为他人做担保也需要慎重考虑,一定要对借款人足够了解,并确保对方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否则,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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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1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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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揽人对定作物享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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